高教所精神文明创建概况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6-10-25 9:51:00 人气:

高教所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制定了“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等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并严格落实,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

以学习型组织建设为目标,高教所每年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学习包含了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业务学习、参观考察、素质拓展训练等多方面的内容。积极参加院内组织的各项活动,将所的发展与员工发展相结合,通过科研人员“我的事业梦”等主题系列活动,促进青年科研人员事业发展与团队建设相融合。定期对所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适应所的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体系,不断规范所内各项事务的管理。所内密切联系群众,建立了定期谈心制度。组织全所科研人员参与专题讨论学习教育部颁布的重要文件。同时,高教所也注重办公环境整洁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所内员工也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社会捐赠、社会援助、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积极投身援疆工作,推动新疆高校发展

为积极配合上海市援疆工作,高教所结合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独特优势,积极参与援疆工作,近年来分别为喀什师范学院更名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更名为伊犁大学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高校遍布南疆和北疆,为新疆高等教育以及相关高校的健康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2-2013年,受上海援疆指挥部的委托,我所为筹建喀什大学提供了咨询服务,得到了喀什师范学院和上海援疆指挥部的高度肯定。2016年,又参加了伊犁师范学院转型发展以及更名大学的实质性工作。课题组的工作作风、责任意识和研究态度等各方面都得到伊犁州及伊犁师范学院等机构的赞赏。在过程中,高教所领导班子和科研人员本着服务国家战略的大局观,秉持高度的政治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多种困难,集全所之力、全身心投入到相关的研究工作中,为学校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

1.树立大局意识,服务国家战略。新疆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区域,新疆的长治久安系关国家安危。高教所在接到相关机构的委托时,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主动摒弃科研成本意识,树立国家战略大局意识,一致同意将相关咨询工作视为义不容辞的义务,自觉将相关研究工作放入国家战略和上海援疆工作的大局中,充分发挥上海教育智库服务全国的作用,为新疆高等教育的发展出谋划策。

2.汇集全所之力,集中攻克难关。在服务新疆高校发展过程中,高教所科研人员主动、积极,自觉请缨,服从安排,克服路途遥远、水土不服、资料匮乏等多种困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项目研究中,结合自己的研究特长和学术积累为学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撰写咨询报告。高教所也在妥善处理其他相关项目的前提下,挑选精兵强将,赴学校开展为期两个星期的“魔鬼式”集中研究。

3.主动对接地方,坚守成果质量。为更好地掌握学校发展特点,课题组开展了深入的调研,一方面,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人保局、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等15个政府部门,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各部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犁师范学院等地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了社会对学校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学校的十多个二级学院、学科带头人、中心等进行了调研,深入了解了学校发展基础。深入调研为课题组科学制定规划奠定了基础,研究成果被学校领导赞为“有高度、有深度、有准度”。

积极参与上海高等教育布局规划研制,为高校二维分类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作为高等教育发展的智库,高教所积极为上海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产生了一批成果,得到了教育部、上海市和市教委领导的认可。上海高教结构布局规划的成果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013年,在上海高等教育结构布局与发展规划研究中,由晏开利研究员率领的高教所团队系统研发的“上海高校二维分类”管理构架,得到了教育部和市领导的肯定,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高教所团队首次提出了高校“二维分类”的概念与分类标准,即按照人才培养主体功能和承担科学研究类型等差异性,将高等学校划分为“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应用技术、应用技能”四大类型;按照主干学科门类(本科与研究生)或主干专业大类(专科)布局,将高校划分为“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三大类别。这种分类方法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宗旨,引导高等学校进一步明晰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提供适应社会和学生需求的多样性教育,学校的“类型”无“层次”高低之分,“二维分类”不以“水平指标”作为分类标准,以促进高等学校错位竞争、特色办学和多样化发展,鼓励高校在各自领域内追求卓越、争创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