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案例征集通知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8-10-17 13:55:00 人气:
各区教育局、各高中学校:

2015年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经过近4年的实践,学校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优秀学校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报道、交流经验、探讨推广、总结表彰等手段,积极宣传本市高中综评优秀学校工作案例,实现以点带面的拓展,激发高中综评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高中综评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案例征集范围

上海市各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均可参加案例征集活动。围绕 “自我介绍、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体现学校在综评管理、相关课程改革和活动组织、学生指导、信息记录等环节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希望在综评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学校积极参评。

案例以单位或个人署名均可,每校可以报送1-2篇案例参评。区域层面可报送1篇。

三、申报案例要求

1.申报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注重求实创新的经验总结,体现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评工作的创新实践。

2.申报案例是普通高中开展综评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提炼,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面面俱到。

3.申报案例要参照创新性、实践性、社会性及可借鉴性的标准。

4.申报案例文稿应符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校案例格式规范》要求(见附件),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征集组织工作

各区教育局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动员作用,督促本区在高中综评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学校报送案例按时参评,也可从区域层面进行高中学生综评的经验总结,积极参评。

各高中学校认真总结学校在学生综评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思考,按照要求撰写,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参评。

五、案例申报办法

案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8日。需报送纸质版本(一式3份)和电子版本各1份。

纸质版本请提交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茶陵北路21号)1-318室,陆老师收,联系电话:54061394.

电子版本请统一报送至:lyfei@cnsaes.org,文件名用“案例名称-区-学校名称” 的格式。

六、案例评选表彰

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案例的创新性、实践性、社会性及可借鉴推广性等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案例颁发证书,择优汇编成册出版,并组织经验交流会,对积极组织学校参与本次案例征集的区颁发优秀组织奖(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教处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0月10日


附件: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校案例格式规范

一、基本格式(参考)

1、题目

2、单位(纸质版需盖章)、执笔者或作者(署名)

3、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对我校学生发展的意义

4、推进综评的实践探索(过程、做法、学校特色指标等)

5、推行综评的思考与经验

6、开展综评的建议与展望等

(各个学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调整,仅做参考)

二、字数

3000字以上(除非特别需要,少用图片)。

三、字体

题目:三号,楷体;

标题:四号,黑体;

正文: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四、电子稿文件名

“案例名称-区-学校名称”的格式,如“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课程改革思考-黄浦区-卢湾高级中学”。



下载:《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案例征集通知》(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