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6-3-28 17:01:00 人气:

各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和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研究重点项目。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可参考《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的内容申报,也可自由申报。研究周期为三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1.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

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4.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5.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研规划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申请书均一式五份。

3.各区县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报各区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申请书报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上海市教委各处室、直属单位、各研究机构、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请书由单位审核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地址:茶陵北路21号)。

4.项目申报人员除了填写纸质申报材料之外,还要登录相关平台进行网上申报(http://219.228.12.64),网上平台的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30日至4月6日,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2016年4月6日之前在网上完成汇总工作。

5.各单位向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集中报送纸质申请书的日期为2016年4月7日至4月8日。

6.本通知和《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以及各类项目申报书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联系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 陈悦

联系电话:23116822

联系人: 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熊立敏

联系电话:64184439, 64182088

附件:1.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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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目录:

1.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

3.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

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