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四川拓宽教育投入渠道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2-1-9 9:21:00 人气:

日前,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规定该省将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据悉,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全面落实四川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的目标任务,四川决定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意见提出,要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即从2010年12月1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执行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足额征收;从2011年2月1日起,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足额征收;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及相关税费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增加的收入按规定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各地要严格落实法定增长要求,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切实做到2011年、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有明显提高。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11月16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