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日期:2012-1-9 15:20:00 人气:

关键词一:总体目标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两基本、一进入”目标是各地制定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目标的总统领和总纲目,是确保全国一盘棋的总规定。

在各地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率先”实现“两基本,一进入”的省份有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福建等地区。

提出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或“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有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地区。
与国家“两基本,一进入”的目标基本保持一致的省份有内蒙古、吉林、河北、湖北、宁夏、山西、陕西、黑龙江、湖南、海南、河南、江西、安徽、四川、广西、云南等地区。

提出总体“达到”或“接近”国家目标,并进入“西部人力资源强省”的有新疆、青海、西藏、甘肃、贵州等地区。

一些地区还提出了区位特色鲜明的战略目标,如重庆提出“建成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和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广西提出“建成国家民族教育示范区和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

鼙体而言,各省确定的未来10年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总目标积极回应了国家的战略部署,同时也基本反映了各省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状况,体现出比较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和区域特点。

关键词二:教育指标

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一样,在提出总体战略目标的同时,各地也都制定了分阶段的教育事业发展量化指标。
2009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的毛入学率为79.2%。超过这一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东、浙江、吉林、辽宁、河南、内蒙古、山西、河北、重庆、湖北、黑龙江、陕西、湖南、宁夏、福建、广东等地区。其中,北京、江苏、山东、吉林、天津、辽宁、浙江、上海等省市2009年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到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全国要达到的90%的目标,表明这些地区已率先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的要求。

2009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的有海南、四川、安徽、江西、甘肃、青海、新疆、广西、西藏、云南、贵州等省区。其中,最低的为贵州省,其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53%。到2020年,贵州省要实现90%的目标,需要提升将近40个百分点。

全国31个省份均明确提出,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及以上。其中,最高为辽宁省,为100%。达到97%及以上的省市有北京(99%)、天津(99%)、上海(98%)、山东(98%)、浙江(98%)、陕西(98.28%)、湖北(97%)。

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24.2%。当年超过这一水平的有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辽宁、重庆、吉林、黑龙江、湖北、陕西、广东、山西、青海、福建、安徽等地区。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5省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以上,率先达到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要达到的目标。上海和北京两市2009年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均超过 60%,表明两地高等教育已从普及化发展到大众化阶段。

2009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河北、江西、四川、山东、西藏、内蒙古、海南、宁夏、河南、新疆、甘肃、湖南、贵州、云南、广西等。其中,广西、云南、贵州3省最低,分别为17%、17.57%和18.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近7个百分点。

除上海外,提出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的省份有北京、天津、江苏、辽宁、浙江、江苏、黑龙江、湖北、陕西、福建等地区。

关键词三:职教指标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2179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1280万人;到2015年,中职在校生要达到2250万人,高职在校生要达到1390万人;到2020年,中职在校生要达到 2350万人,高职在校生要达到1480万人。

全国31个省份中有19个地区在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未来10年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发展指标。其中有11个地区确定的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指标比2009年有所增加,有8个地区有所减少,二者相抵,增加总量为38.7万人。这意味着,全国要实现2020年中职在校生人数2350万人的目标,将有很大挑战。

从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来看,按照规划指标,到2020年,河南、湖北、湖南3省中职在校生超过普通高中,山东、内蒙古、广东、四川、江西5省中职在校生与普通高中相当,吉林、辽宁、浙江、山西、河北、黑龙江、陕西、宁夏、甘肃、广西、云南、贵州12省中职在校生规模低于普通高中在校生。上述省市区的平均职普比为0.494:0.506,基本达到国家提出的大体相当要求。

19个提出高职在校生指标的地区,到2020年高职在校生总计为949.89万人,与国家指标相差530.11万人。假如这530.11万在校生要由另外的12个省市区承担的话,以现有基数计算增幅,有些地区是很难实现的。从这点看,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也同样面临着巨大压力。

关键词四:职教目标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国家确定的职业教育发展总体目标为各地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广东、辽宁、吉林、青海、安徽、广西、云南、甘肃等地区在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表述上采用了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非常接近的描述,体现出与国家战略要求的高度一致性。

有些地区在职业教育发展目标上更加注重强调本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如北京市提出“服务首都优化经济结构的需求,按照集约型、精品化、内涵式的发展思路,构建灵活开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西藏提出“完善以初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等职业教育为骨干、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区内外办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河南省提出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

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是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对此,一些地区在目标设计中给予了高度关注。如山东省提出“建立包括技工教育在内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广东省在重申了国家确定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要“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完整培养链条”。

在强调职业教育内部协调发展的同时,一些地区更加重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开放性要求,如宁夏提出“建立适应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职业教育体系”;扛西省也提出“形成适应江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适合终身教育需要的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关键词五:职教任务

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任务,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等内容,为各地指咀了方向。总体看,围绕国家部署,各地确定的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是加强统筹,政府履责。一些地区在进一步强调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政府责任的同时,还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了自身的侧重点,如北京市提出“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健全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统筹有力、运行协调的管理体制,促使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湖北省提出“健全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会商机制”。

二是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如吉林省提出“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为契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支持各地依托经济发展园区整合资源,实现与产业集群发展相融合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黑龙江省提出“围绕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和相关产业发展,采取校企合作、校校联合等方式,组建若干职业教育集团”;广东省提出“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建设以省级职业教育基地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核心,以粤东西北地区各市职业教育基地为节点,辐射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职业教育基地网络”。

三是实现衔接,构建通道。如上海市提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深造发展渠道,为学生多元发展提供保障”;江西省提出“探索建立从中职向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硕士纵向衔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要”。

四是建立制度,促进合作。山东、甘肃、陕西、辽宁等地区明确提出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一些地区还在政策的指向上作出了明确规定,如黑龙江提出“通过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接收学生进行生产性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广东省提出“落实有关税收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五是深化改革,创新模式。如福建提出“围绕十大新增长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根据区域企业岗位要求,创新课程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市提出“逐步实行职业培训模块可叠加的“学分银行”制度,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培养模式”;贵州省提出“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外学校、企业特别是与东部及发达地区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六是强化基础,规范建设。如江苏省提出“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山东省提出“制定完善职业学校办学标准和规范,实施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率达到 90%以上”;天津市提出“高标准建设海河教育园区”。

七是营造环境,增强吸引力。如河北省提出“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王人’、‘首席技师’。推行技师聘任制度,落实技师津贴。实行拔尖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重庆市提出“建立技能型人才储备库,鼓励企业设立优秀技能型人才特殊津贴,对作出重大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北京市提出“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逐步降低高等职业教育学费,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力度”。

八是面向农村,加大发展。如黑龙江省提出“围绕松嫩、三江两大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和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依托相关企业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组建农业类职教集团,系统设计、统筹推进农业人才培养,推广农业先进技术,增强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陕西省提出“深入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一网两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新型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进城务工人员培训”。

九是加强监督,改革评价。如北京市提出“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完善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的评估体系。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教育质量评价”;扛苏省提出“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促进职业教育政策措施落实”;陕西省提出,“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构建学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多方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模式”。

十是提升能力,服务社会。天津市提出“大力开展社会培训。到‘十二五’末,社会培训量超过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浙江省提出“推进职业学校加快形成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双轮驱动。充分利用职业学校丰富的资源,加强对企业职工、退役士兵、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及学历教育”。

关键词六:体制改革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教育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学校制度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教育开放等6大任务。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把人才培养体制的改革放到体制改革的第一章,意在强调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一个体制性的问题来加以解决,从人才培养人手,带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各地对此给予了强烈的回应,31个省份中有 25个将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列入体制改革中,有22个将其放在体制部分的第一章,有15个省份专门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在制度层面作了相应安排。一些省份在职业教育专章里也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是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突破口。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按照这一要求,各地对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都作了明确规定。有25个省份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制度。一些省份还就如何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提出要求,如湖北省提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统一招生编码,实行网上录取、电子注册、自主招生”。对于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北京、天津、黑龙江、福建、河南、陕西等省市提出以会考成绩和职业素养测评或综合素质考试为录取依据;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等则提出高职试行注册入学制度。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要求 “扩大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钓自主权”、“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扩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各地教育规划纲要遵循这一思路进行了部署,但从总体上看,普遍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现代学校制度着墨较多,而对现代高职院校学校制度改革关注似嫌不足。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对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各地教育规划纲要在职业教育领域也给予了积极回应。如辽宁省提出“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学校,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吉林省提出“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共建教学、生产一体化实训基地”。

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是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主要任务。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重庆、陕西、宁夏等地提出职业教育实行市县(区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参与)、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山东、广西等地提出强化市级政府在协调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方面的责任。广东省提出“建立健全省政府领导下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县级为主,粤东西北地区以地级市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开放也是一种制度性设计。31个省份中,有13个提出引进国际职业资格标准,推进国际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一些省市则在如何扩大区域间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方面提出设想,如福建省提出“以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为平台,推进‘两岸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基地’和‘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引进台湾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共建教学资源库、专家库,围绕两岸产业对接共同开发教材,共建实训基地;培育一批对台职业教育合作先行先试校,实施闽台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人才;合作培训师资、高职教师台湾访问学者工程等项目”。

关键词七:保障措施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是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提出的保障措施中的首要要求。对此,各地从不同角度提出建设思路。在师资体系建设方面,吉林省提出“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和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快建设现代职教师资培养培训服务体系”;广东省提出“以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工科院校以及技师学院、企业实训基地为依托,探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新机制”;陕西省提出“到2015年,重点建设2至3所以培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学校和10个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在师资建设标准上,内蒙古、河北、江苏、山东、福建、陕西、湖北、宁夏、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分别从教师学位水平、“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等方面提出具体目标,如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具有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以上相关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江苏省提出“到2015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双师型”师资分别达78%、68%以上;到2020年,分别达85%、75%以上”。在教师专业化发展上,辽宁省提出“培养并遴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天津市提出“在职业教育领域推出一批国内一流的教学名家,推出一大批既懂教育,又能掌握新工艺和新技术的能工巧匠”;江西省提出“培育造就一批‘双师型’骨干教师、‘职教名师’和‘职教名校长’”。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一些地区对职业教育投入提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目标。如黑龙江省提出,逐步增加各级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要求。在职业教育免费和公益性建设上,一些省市提出了富有前瞻性的设计,如北京市提出“加大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群体的免费公益性职业培训投入”;安徽省提出“逐步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完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学生医疗保险制度”;贵州省提出“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适当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福建省提出“鼓励各地率先推进中职免费教育”;河南省提出“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并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加强职业学校教学网及网络教学资源建设,开展网络化教学模式改革成为各地的重要共识。吉林省提出“建设职业学校网络培训平台”;黑龙江省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远程职业教育”。

健全法律法规是依法治教的基础,包括广东、内蒙古、北京、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西、四川、新疆等在内的十几个地区明确提出修订职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如黑龙江省提出,适时修订《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内蒙古提出,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设计;绝大多数地区都安排了作为保障措施的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总体看,在基础能力方面,发达,地区更加注重“提升”,而欠发达地’区则更加关注“建设”。另一个值得肯定的倾向是,各地非常注意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调整的重大项目来规划职业教育发展项目,而在改革试点的选择上更加注重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和探索。

(文见《职业技术教育》2011年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