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育官员的素质教育困惑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半月谈 日期:2010-11-10 8:58:00 人气:

本刊记者 张晓晶

山东推行素质教育改革两年多来,取得很大成效,但同时,也面临诸多深层难题需要破解。山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关延平是这场教育改革的主要执行者和参与者,前不久他向记者详细述说了教改的得失困惑。他的体会,对我国推进素质教育改革,破解深层次矛盾具有一定启示。以下是他的自述。

困惑一: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知羁行难

山东素质教育改革以来,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教育政绩观问题。

政府办教育该抓什么、不该抓什么,各地思想认识不统一,有很大偏差。由于受急功近利的教育政绩观驱使,一些地方领导习惯于像抓GDP一样抓升学率,并以此作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主要考核指标,导致了日益严重的应试教育倾向,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比如,在全省大力推行素质教育的情况下,去年7月,有的县政府仍然发文为应试教育撑腰,要求把升学任务分解到班级,明确到每一名教干、教师身上。后来,在省政府领导直接干预下,该县政府才重新出台文件,删除了片面强调升学率的内容。

一些基层政府认为抓升学率就是满足百姓愿望,是把政府行为与百姓想法相 结合。岂不知,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金字塔形的,而老百姓都想让孩子成为博士、硕士。政府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但是如果意识不到社会需求与百姓愿望的冲突,就会迷失方向,也会造成大量教育资源的浪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用科学的教育理念作先导。

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一靠引导,二靠考核。要认真制定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让素质教育观念深入每个干部头脑,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困惑二:招生制度改革滞后“卡脖子”

第二个难点是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滞后。
教育方针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但仅凭分数录取的方式使学校重智育、轻德育成为普遍现象。高校如果单纯以高考分数录取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就无从谈起,必然对培养有责任、有道德、有操守的公民这一教育目标带来重大冲击。

高考招生制度过分强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看起来公平,实际上并不公平。这种制度既无视地区教育水平对学生发展造成的影响,也忽视了对学生的全面考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高考录取技术手段还不先进,实行人工投档,让高校专家、教授逐个看学生档案,在看成绩的基础上,对学生适合不适合在该校学习作出判断,录取时间较长,也有人为因素,但是对学生的评价比较全面。美国许多大学录取时要动员上百名教授参与,挨个审查学生材料,最后才作出结论。现在我们的高考录取过程越来越简单,一所高校招几千名学生,两个工作人员一个上午就可以录完。预防招生中的腐败要靠制度规范,但不能以此排斥录取中的柔性因素。

山东在高校招生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从去年开始,山东在部分院校试点,由专家、教授组成录取委员会参与学生录取。可以说,山东在高考选拔方式上有小的探索,但未能改变大的格局。目前我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步子还不够大,应当尽快实行重点高校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自主录取、省属高校由各省自行组织录取。

困惑三:政策执行不力成羁衅

推行教改遇到的第三个难点是各地政策执行力不强。

教育改革的目标早已明确,关键是缺乏执行力,缺少真抓实干的精神。山东出台规范办学行为措施以后,主要靠省教育厅推动执行,市级教育部门面临高考升学率压力,对高考成绩有较高诉求。尽管山东推行高考成绩保密,不通知各地市,以淡化各地市之间的升学率竞争,但一些地方对升学串的竞争攀比仍未消除,在高中阶段不可能像省教育厅这样超脱地抓素质教育。因此,山东在推行素质教育改革中缺乏整体行动,在规范作息时间、不组织假期补课等方面取得一些效果,但离真正规范办学还有很大距离。

这两年,为了抓规范办学,省教育厅给地方反复做工作,最大的问题是一些地市态度不积极。地方教育局长、校长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命,教育部门无权管人,带来的是对教育政策执行力的巨大挑战。有时,为了维护全省推进素质教育的大局,要处分一两个违规办学的局长、校长,我们不知道要给地方做多少协调工作;真是困难重重。前不久,两名因违反办学规定被我们处理的校长,又被当地提拔重用。这样下去,办学规定还有什么公信力?

我们花很大力气处理违规的校长、局长,通过行政干预方式强力推动素质教育,有人认为这个办法太笨,容易得罪人,但有没有其他办法?在大环境不具备,相关政策、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下,采取这种办法也是无奈之举。

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进入了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期,希望通过下一步的改革,能消除制约素质教育的机制性障碍,形成长效机制。

(文见《半月谈》2010年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