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统筹视角下的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苏省教科院院长 丁晓昌
摘 要:新阶段在省域层面上深入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重点是要加强“四个统筹”,即以教育现代化目标为统领,统筹推进省域高教发展转型;以提升教学质量“满意度”为核心,统筹推进政产学研协同育人;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高校协调发展;以综合改革为突破口,统筹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扩大社会参与程度,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关键词:区域;省城;内涵发展;质量
党的十八大强调“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如何在省域层面上推进高教内涵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高教内涵式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省域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无论是高校数、在校生数,还是经费投入,省域高等教育在规模上都占绝大多数,内涵发展的任务也更为迫切。“省域高等教育”是指省级行政区划内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在办学体制上,既包括公办高校,也包括民办高校;在隶属关系,既有部属高校,又有省属高校和市、县属高校;在办学形式上,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又包括继续教育。概而言之,省域高等教育即省域范围内各级各类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都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省级政府对区域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管理学意义上的“统筹”,是指对被管理对象的整体发展进行统一筹划、综合协调、通盘考虑和全面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省级政府的统筹管理作用。当前,省级政府统筹省域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需要着力强化“四个统筹”。
(文见《中国高教研究》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