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2-3-7 10:12:00 人气:
惠及10%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记者日前从青岛市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该市率先在全国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孩子上幼儿园实施资助,每人每年平均获资助金1200元,资助面覆盖普惠性幼儿园孩子总数10%,全市有2.3万余名幼儿受益。资助金每年按春秋两季发放,从2011年秋季计算,今年春季发放时一并给予补发,累计区、市两级政府投入资助金约3000万元。 据了解,青岛市决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资助者申请条件包括:具有青岛市户籍或虽无青岛市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岛已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资助范围为:全市范围经区、县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青岛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秦新告诉记者,青岛市规定,对各园获资助金者,其评审结果要在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没有异议方可发放。另外,公办幼儿园不得因发放资助金,减免保教费、伙食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1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