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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学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3-1-21 16:12:00 人气: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答记者问

问:制定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制定出台《实施纲要》是教育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依法治校是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的必由途径。《实施纲要》共分9个方面,全面涵盖了各级各类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对学校按照法治精神与原则,转变管理理念和手段、方式提出了系统要求,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对推动我国学校行政管理体制和内部治理机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颁布《实施纲要》,根本目的在于促使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刻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推进依法治校的思路、举措和重点;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实践,加快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管理学校的新格局,使法治成为政府管理学校和学校内部治理的基本方式。 

问:《实施纲要》对学校内部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实施纲要》强调学校要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学校章程应当着力规范学校的内部治理机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成为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要求教育部门建立健全章程核准机制,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局面。同时,要求学校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凡制定章程和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都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健全师生参与的渠道,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保留、公平公正等法治原则,不得非法给师生设定义务,如乱设罚款等。《实施纲要》还要求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由专门机构依据法律和学校章程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定期进行清理,保证学校制度体系的合法适当和协调统一。 

问:《实施纲要》对学校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依法健全学校内部治理机构,保障学校权力依法规范行使和有效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实施纲要》要求,学校首先要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领导的基础上,高等学校、中小学、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根据各自特点,依法健全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建立相应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同时,要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在学校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其次,学校应当以教学科研为核心,探索完善管理体制,克服实际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实现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再其次,要完善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实施纲要》强调,学校要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切实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组织,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后,要健全社会参与机制,积极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和方式。 

问:《实施纲要》对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教书育人是学校的核心职能和存在根基。依法办学,落实师生主体地位,形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是学校推进依法治校的落脚点和具体体现。《实施纲要》从学校组织和实施办学活动、建设平等校园环境、保护学生和教师权利、健全学术自由的保障与监督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等几个方面,对学校依法办学提出了全面要求。明确了学校在招生、教学、评价等活动中依法实施管理行为的基本规则。要求坚决杜绝教师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强调要在校园中大力弘扬平等意识,注重对学生和教师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要求全面加强学校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公开社会、师生关注的信息,使师生对学校的意见能够及时得到反馈。 

问:《实施纲要》对健全学校内部的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当前,教育领域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学校与学生、教师之间纠纷也呈多发趋势。学校传统的管理手段正面临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学校要依法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矛盾、纠纷的能力。这既是依法治校的重要要求,也是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的必要条件。《实施纲要》要求学校依法建立和畅通纠纷解决渠道,特别是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或者调解制度,规范学生申诉制度,落实正当程序原则,积极运用听证等方式,保证处理程序的公开公正。针对目前学校安全面临的较大压力和复杂局面,《实施纲要》强调,要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因为安全事故引发的纠纷,积极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多方合作共同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学生伤害事故调解等制度,通过法治手段,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问:就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与水平,教育部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制度保障,《实施纲要》从组织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两个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要求学校将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进行报告。强调学校要有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法律事务,有条件的可以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出台有关管理措施、签订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都要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实施纲要》要求,教育部门在对学校办学和管理评估考核中,更加突出依法治校综合考核的作用,减少对学校具体办学和管理活动的干扰。要把依法治校作为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创新考评机制,听取师生和社会公众意见。 

问:《实施纲要》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关键因素。《实施纲要》提出两个方面要求:一是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强调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机制。教育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提高执法能力,依法纠正学校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对公办学校及其负责人的问责机制,健全对违法办学活动的投诉机制,改革和完善行政监管机制,实现对学校的依法管理。 

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教育部近期有何举措和要求? 

答:近期,教育部将根据《实施纲要》制定依法治校的具体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中小学、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行为规则,指导各地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集中推广一些典型经验,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新的高度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意义。按照《实施纲要》要求,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作为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核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 中国教育报 》 2013 年 1 月 17 日 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