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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3-1-11 13:36:00 人气:

提升农村教师素质意义重大
甘肃省教育厅 王嘉毅

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工作,将对推动我国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发挥重要作用。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战略意义。

一、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前提。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农村中小学生也占全国中小学生总数的80%左右。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关键。

二、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发展。包括农村地区“有学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上好学”问题成为目前的突出矛盾。我国教育的发展已进入了全面提高质量的新的历史阶段。提高教育质量、解决“上好学”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因此,必须配足配齐教师,开足开齐课程,必须建设一支具有远大教育理想、先进教育理念、一定的创新精神、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乐教善教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特别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优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择校问题、为了子女接受良好教育而进城务工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等都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只有大幅度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消除城乡教师素质差距,才能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渴望,才能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三、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实现均衡发展,促进公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教育事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不在单纯意义上的设备、校舍都一样或绝对均等,而是在保证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缩小或消除教育质量的差距,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教师素质的相对均衡。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到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城乡一体、配置均衡、结构合理、相对稳定、充满活力,这是缩小教育质量差距、实现均衡发展的主要手段和有效途径。

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促进农村教育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得到了空前重视,获得了较大发展,制约农村教育发展的诸多问题如校舍不足、危房较多、家庭困难无力交费、公用经费没有保障、课程繁难偏旧等已逐步解决,而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评价改革滞后、音体美教师数量不足、教师专业发展缓慢等逐步凸显,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仅能使各项农村教育改革的政策得以充分发挥,也是促进农村教育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可谓事半功倍,一举多得。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教师队伍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补充、配备、培养、培训、交流、待遇保障和表彰奖励等方面,解决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必须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形成共同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吸引力
北京师范大学 庞丽娟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占兰

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学前教育教师队伍仍然存在着总量缺口大,数量严重不足;教师的资质和专业素养不高,没有资格证和不合格的教师多;培养培训体系不健全,教师教育的质量问题比较大;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和待遇保障机制不完善,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差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意见》提出了到2015年和到2020年两个阶段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从现在起到2015年,这个阶段的任务以补足配齐为重点,目标重点集中在扩大数量、学历达标和职称评聘三个主要方面。到2020年,要形成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是专业素质提高和结构调整完善两个主要方面。为此,针对目前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突出问题,《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二、《意见》明确提出了国家已经出台和将要出台的有关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两大类多个重要标准:一类是配备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目的在于保障幼儿园教师队伍数量的充足和够用,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幼儿园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的发展需求;另一类是资质和素质标准,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确保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不仅学历合格,更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以保障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教育教学质量和幼儿的健康发展。

三、《意见》明确提出了幼儿园教师的准入制度,要求幼儿园教师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到幼儿园工作,应在上岗前接受教育部门组织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从制度上严把教师质量关。

幼儿园教师进入职场后,还要通过《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引领,尽快通过实践、学习和反思,提高和巩固专业理念与师德、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全面提高专业能力,尽快达到合格教师的基本专业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

在胜任幼儿园教师工作之后,要按照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专业知识,努力提高研究和改进自身实践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化程度和水平,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幼儿园教师。

四、为保障教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和农村园等不同性质和类型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意见》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增强幼儿园教师的职业吸引力。

《意见》还特别对农村幼儿园教师提出了具有倾斜性的保障要求。如改善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启动实施支持中西部农村边远地区开展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方面实行倾斜政策。

五、为了使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得以落实,《意见》指出,落实责任要加强多方统筹,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保等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尽其职、通力合作,使幼儿园教师的数量、结构、编制、准入、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工资待遇等问题,能够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下顺利得到落实。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将走向高素质、专业化的新的征程。

提高质量加快教师教育发展
东北师范大学 刘益春

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都把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作为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正是为了贯彻落实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精神和要求而颁布的。围绕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这个基本目标,“改革意见”所提出的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供体制保障。构建灵活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是世纪之交以来我国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向。“改革意见”将其作为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首要内容,在关于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的具体意见中透露出三个动向:在坚持“鼓励综合大学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参与教师教育”的同时,特别强调“发挥师范院校在教师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提升教师教育办学层次;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二、推进教师教育模式创新,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供实施保障。教师教育模式关涉怎样培养教师,是攸关教师教育质量的一个核心问题。“改革意见”再次重申了教育部为落实《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而颁发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关于教师教育的方式,“改革意见”在“创新教师教育模式”中突出强调了合作。

三、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供人力保障。要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而就目前我国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来说,无论是在数量、结构,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许多问题。首先,许多高校存在教师教育师资,特别是从事学科教育的师资不足的情况;其次,许多高校一方面未能充分吸收优秀中小学教师参与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学,而另一方面又未能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中的应有作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中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之间的合理结构与合作机制尚未形成;再其次,许多承担教师教育类课程的教师缺乏基础教育实践经验,不了解基础教育。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着教师教育质量的提升。“改革意见”提出的加强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既是针对我国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存在的问题而提出,也是出于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考虑。

四、确保教师教育经费投入,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供经费保障。充足的教育经费是保证教师教育质量的物质基础。要确保教师教育有充足的经费投入,需要有关各方多渠道筹措。财政投入应该是教师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改革意见”提出“各地要切实加大教师教育财政支持力度,新增财政教育经费要把教师培养培训作为投入重点之一”,“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确保教师教育经费在地方财政中拥有应有的地位。而从“支持实施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继续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计划”等意见可以看出,国家也将继续加大对教师教育的投入。

五、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提供机制保障。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需要健全的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予以支撑。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标准体系和监控体系。有了明确的标准,目标达成的系统监测就有了依据;有了健全的监控体系,标准的落实才有保障。构建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既是我国教师教育发展的迫切需要,也符合国际教师教育发展的趋势。

建立高校青年教师成长机制
清华大学 邱勇

一所好的大学一定要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青年教师队伍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希望,决定着高校的未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出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自觉意识。近年来,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高校40岁以下青年教师已占全国高校专任教师总数的60%以上。青年教师已成为高校教学、科研的主要力量。青年教师思想活跃、学历层次高、视野开阔,许多人还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的经历。青年教师在参与学生培养工作的同时,自身也处在快速成长阶段,并处在创造能力最强的人生阶段。

二、积极解决青年教师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既包括吸引受过良好教育、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人到高校工作,又包括如何使已经到校的青年教师能够迅速成长起来。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要在激发青年教师历史使命感的基础上,努力提供青年教师能够发挥作用的事业平台,并建立有利于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的良好机制;同时,要认真了解青年教师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青年教师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实现从学生身份向教师身份的转换,以及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与其他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一样,青年教师同样面临诸多困惑,包括如何成为一名教师、如何搞好教学、如何处理与学生和其他教师之间的关系等。

青年教师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待遇低。目前,国家出台的各种青年人才计划对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这些对整个青年教师群体生活状况的关心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群体的收入水平,使正处于创造力高峰期的青年教师能够全身心投入到教学和科研工作。

青年教师面临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处理教学与科研二者之间的关系。青年教师同时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是必要的,承担一部分教学任务对他们长期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但是如果一开始教学任务就过重,青年教师在学术方面的成长势必受到影响。学校应该考虑既加大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同时在青年教师成长初期适当减少教学任务量。

青年教师反映比较多的一个问题是竞争压力大,包括争取科研项目的压力和晋升的压力。未来,青年教师的发展空间一定会越来越大,但竞争也必将越来越大。适度的竞争对人才的成长是有利的,学校可以从几个方面改进相关工作:一是鼓励青年教师潜心学术,开展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学术研究,同时营造适当宽松的学术环境;二是建立公正、公平的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制定特殊的青年教师人才支持计划,对特别优秀的、已经显露出良好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可以给予特殊的支持并设立优秀年轻人才的晋升通道。

三、鼓励青年教师参与高校的改革事业。改革将成为中国高校未来相当一段时期的热点。改革是高校进一步发展的基础。高校的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改革是否能得到广大教师的支持,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支持。

高校的改革必然会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国际化评估、人员流动比例扩大等举措都会带来新的压力,改革对青年教师带来的冲击将是最大的。因此,高校的改革一定要多听取青年教师的意见,了解他们的顾虑和担忧,最大程度地调动青年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改革的目标、目的是多方面的,提升我国高校在全球的竞争力、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是目的,提高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能力、加快青年教师成长同样也是改革的目的。

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与推进高校改革两项工作可以有机地结合起来,青年教师的参与将有力地推动高校改革,而高校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志之一也应该是看改革是否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培养特教教师要“特教特办”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丁勇

高素质、专业化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是发展特殊教育的关键。《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根据“特教特办”的原则,从规划、培养、培训、管理、待遇和营造氛围等方面,第一次对全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做了全面部署和具体要求。

一、坚持“特教特办”,优先重点建设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既遵循普通教育的一般规律,又具有特性强、难度大、专业程度深等特点,因此,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必须坚持“特教特办”。首先是各地在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布局中,必须根据“分类规划、优先建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统筹规划、优先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其次是采取特殊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的发展机制。主要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和专业证书制度,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促进特殊教育教师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再其次是采取特殊措施,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经费,要优先划拨,重点保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特殊教育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大力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体系建设。随着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提高质量与规模发展的双重挑战。因此,必须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的原则,加强特殊教育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一方面,采取积极措施,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能力,重点支持一批特教师范院校发展特殊教育专业,建设一批立足省内、服务全国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满足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根本导向,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积极推进师范院校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质量,支持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合作,实行医教结合,促进学科交叉,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特殊教育教师、康复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加快提高在职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三、坚持特殊与普通兼顾,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的发展。我国目前已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安置模式和特殊教育体系,随班就读将成为特殊教育发展的主要方向和重点。《意见》充分借鉴了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明确提出在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普遍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学生具有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能力,这不仅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上是十分先进的,而且对于加快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四、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是根据特殊教育特殊性的要求,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教师资格、职务评聘和教师考核等方面,深化特殊教育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机制。各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等特点,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等。

二是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对长期坚守在特殊教育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将特殊教育教师医疗、住房和养老等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落到实处等。

三是在全社会加大优秀特殊教育教师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特殊教育教师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奉献精神,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专兼结合培养“双师型”教师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孟庆国

实施《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包括两层含义,即个体的“双师”素质和队伍的“双师”结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兼职教师,专兼结合是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显著特征。

实施《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是实践的呼唤。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职业学校专业教师队伍存在着数量不足、技能不高、操作能力不强、先进技术掌握不够的缺陷;存在着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数量多,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数量少、质量不高等弊端。聘任兼职教师是改善职业学校师资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途径。近些年来,中央、地方和职业学校都加大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

虽然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促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兼职教师发展的不利因素。一是身份问题。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相比,没有给予兼职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专业身份,这既不利于提高兼职教师的社会地位,也不利于兼职教师的岗位聘任和报酬的确定。二是经费问题。国家出台的许多文件和政策都在积极鼓励职业学校加大兼职教师的聘任力度,但却没有规定聘请兼职教师的经费来源,致使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缺少稳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很多学校依靠结余的办学经费来解决,极大地制约了兼职教师队伍的发展。三是程序问题。从现实来看,由于国家缺乏明确的兼职教师聘任程序,一些学校在聘用兼职教师过程中存在着把关不严、随意性较大等现象,导致兼职教师队伍质量不高,有的甚至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影响兼职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实施《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作用重大、意义深远,不仅弥补了政策上的空白,而且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上有了一些重大的突破。一是设立兼职教师岗位比例。“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应在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明确,一般不超过30%”。也就是说,职业学校对实践性强的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等教师岗位可设置为兼职教师岗位,聘请兼职教师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应占有一定的比例。二是充实了校企合作的内容。“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这一举措把聘用兼职教师和加强校企合作有机地统一起来,有助于推动校企深度合作。三是严格了兼职教师的聘任条件。要求兼职教师一般聘请在职人员,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有较高社会声誉的能工巧匠,特殊情况可聘请离退休人员,但对离职时间和年龄做出了明确规定。四是明确了兼职教师的专业身份。“兼职教师可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相应系列教师评价标准与职务评价”。聘任学校根据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对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给予教师职务评价,明确其相应的专业身份和地位。五是规范了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要求按照“公布岗位和任职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能力考核、择优选用、公开公示、签订协议、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聘用,并要求学校明确管理机构。六是规定了经费来源渠道。提出了政府设置专项、学校事业收入中列支和企事业单位支持等多条筹集经费的渠道,使地方政府支持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有了政策依据,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有了正规的经费渠道。此外,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的合法权益、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从而有利于增强兼职教师职业感、自豪感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感、使命感。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不仅把兼职教师纳入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使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 中国教育报 》 2013 年 1 月 9 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