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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长秦光荣:推动云南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1-6-3 13:33:00 人气: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努力开创云南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白恩培
(2011年5月24日)

同志们:

去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去年以来,我省在研究制订《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同时,同步开展了教育“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我省《纲要》已通过教育部备案并以省委文件正式发布实施,教育“十二五”规划也通过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主要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对新时期特别是“十二五”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进行部署。

教育部对云南的工作十分关心,近年来在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政策扶持、工作指导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这次,刘利民副部长又代表教育部专程来云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意见。等一会,恩培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把恩培书记和刘利民副部长的讲话学习好、领会好、传达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围绕我省《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我讲三点意见。

一、坚定信心,明确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我们累计投入1700亿元,推动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一是全力推动“两基”攻坚。我们率先在全国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启动《基础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从2006年起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区之一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通过建设教师廉租房等措施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使全省基础教育得到极大加强,在去年顺利通过国家总体检查验收,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二是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我们从2002年开始就组织实施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并列入省政府每年要办理的实事和重点督查的事项,不断加大投入,扩大规模。目前共投入128亿元,累计完成近1250万平方米的危房改造和“校安工程”,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了校舍的抗震水平。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包括每年安排1.5亿元的省级中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500元生活费,并免除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安排专款支持中职学校向社会公开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一线有实践经验的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利用地方债券支持职教园区(中心)建设等。通过努力,全省先后组建了31个职教集团,新建12个职业教育园区。去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67万人,已超过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五年来增加了70%。四是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2008年,我们对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问题作了专门部署,推动高校加快发展。特别是创新高校基本经费投入机制,提高了省财政补助标准,并按照在校生规模每年递增10%;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提高教学质量;在过去每年安排1亿元的基础上,2008年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亿元支持在昆高校呈贡新校区建设。“十一五”全省累计投入高等教育307.5亿元,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其中呈贡高校新区建设共投入150多亿元,累计竣工300多万平方米,10所高校搬迁,入住学生达8.5万人。五是促进教育均衡。针对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都分别制定了政策措施,加大了工作力度。针对特殊地区教育发展和贫困学生就学存在的突出困难,我们实施了“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等,加大了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并采取十多项对策措施帮助困难学生解决“读书难”问题。六是开展教育国际合作。近年来在“走出去”支持开办孔子学院、华文学校,互派留学生,加强周边国家小语种教学等方面,都开展了许多特色鲜明的实质性合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在云南的周边国家留学生已有1.5万人。

总的来看,近年来全省上下在抓教育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尽了很大努力,特别是教育战线的同志们呕心沥血,为全省科教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奉献了心血和汗水,作出了巨大贡献。正是因为有国家教育部的关心帮助,有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全力支持,有教育战线广大同志们的艰辛努力,我们才取得了近年来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好成绩,并在工作中不断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

当前,面对“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面对我省教育还存在的总量不足、结构不优、基础不牢、质量不高等问题,面对全省人民对办好教育的热切期盼,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全省教育发展所处的阶段特点,科学谋划更高水平的发展目标,切实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使云南人民与全国人民共同享受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云南教育与全国教育共同发展,云南孩子与全国孩子共同成长。

“十二五”期间,要围绕普及、公平、优质“三大目标”,落实规划、经费、公共资源“三个优先”,促进教育规模、结构、质量“三个协调”,着力构建起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强活力、更富特色、更具保障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教育的基本需求。具体有六个方面的指标要求:一是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一年和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5%和55%;二是全面扫除青壮年文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初步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三是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四是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毛入学率达到30%;五是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其他各类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更加完善,取得更快发展;六是全省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平均接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的年限达到12.5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十二五”云南教育改革发展

“十二五”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关键时期,是推进实施省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四轮驱动”部署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按照《纲要》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一)扩大学前教育规模,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目前,学前教育还是我省各类教育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入园难”。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入园难”的问题,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步伐。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城镇小区要严格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最大程度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重点支持490个乡镇建设一所中心幼儿园,改善农村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状况。二是创新学前教育办园模式,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办园的积极性,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三是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体系,落实好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鼓励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幼儿教育工作。四是强化幼儿园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安全监管、收费管理等工作,让幼儿园真正成为家长放心、安心的地方。

(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是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经过20多年不懈努力,我省在去年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这既是我省义务教育的阶段性成果,也是义务教育发展新的起点。要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动我省义务教育从注重提高普及率向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均衡发展的新阶段转变。一是全面解决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用五年时间,对还存在安全隐患的2600多万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分类进行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全面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真正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二是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机制。尤其要通过集中办学、不断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注重对薄弱学校的改造、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义务教育差距。三是高度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日益突出,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切实保证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孩子享受关爱、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四是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重点是继续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并进一步完善措施,让困难家庭学生都上得起学。

(三)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目前,我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有65%,还有相当一部分初中毕业生未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扶持中西部高中阶段教育力度的机遇,力争我省普通高中在规模扩大、质量提高上取得新突破。要继续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要加快优质普通高中建设,通过5年努力,使全省一级高完中学校发展到160所,在校生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的65%左右,力争全省129个县(市、区)至少有一所按一级完中标准建设的高完中。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是传授技能、促进就业的民生工程。目前,我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85%以上来自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我们要把加快职业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好。一是坚持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需求的办学宗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特别是要注重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三农”、推动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快职教园区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提高职业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三是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动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我省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不同需求。

(五)做大做强高等教育,着力增强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竞争力

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与全国水平相比差距还比较大。要坚持扩规模和提质量并重,在继续稳步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的同时,更加重视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一要把培养人才作为高等学校的第一职责,全力以赴做好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争取在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方面有所突破。二要推进高校特色发展。以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为抓手,突出我省高校特色,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省部级特色学科和专业。三要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力争4-6所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实施民办高校“名校发展战略”,建设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优质民办高校;充分发挥名师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切实加强高校名师队伍建设。四要提升高校的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科学研究是高等院校的重要职能,要切实重视加强高校的科研工作,充分发挥高校对建设创新型云南的推动作用。牢固树立高校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加强产学研基地建设,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3-5家国家级和20家以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推动高等教育更加紧密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同时,继续改善高校办学条件,突出抓好呈贡高校新区建设,努力树立云南省高等教育良好形象。

(六)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为不同需求人群的学习提高创造更好条件

当前,知识更新换代非常迅速,逐步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对于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要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一是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新模式,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建设好云南开放大学。二是建立开放式终身教育学习的平台,完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以及县级职教中心、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建设一批社区教育机构,在全省形成广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平台。三是发挥好存量教育资源的重要作用,鼓励高校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较好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基础上,适当开展兼职教育培训。四是整合教育资源,将各级各类党校和干部培训教育纳入终身教育范围,将广播电视大学、业余大学、社区学院、行业企业职工大学、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资源整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些资源为社会培养多层次人才的作用。

(七)坚持发展民族教育,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打好人才基础

发展民族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继续把民族教育作为云南教育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力争到2015年建成更具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一是把更多公共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助学,尤其是对8个较少民族、4个深度贫困民族和藏区,逐步实现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二是加快推进“国门学校”建设。推进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优先支持25个边境县一中、117个边境沿线乡镇中小学和藏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边境民族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加大力度改善边境地区办学条件。三是加大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增加建设一批寄宿制民族中小学校和高中民族班、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中专班,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寄宿制民族中学办学规模。四是不断探索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模式。依托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建立云南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教育基地;鼓励省内各类高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特殊行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专门人才,尤其是尽快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教师队伍和经济人才。

(八)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增长点,是促进我省教育全面加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十二五”期间,要力争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示范性学校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大的突破。一是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清理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落实好既有各项鼓励政策,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财政资助、补助机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二是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壮大。支持民办学校通过资产重组、兼并、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整合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组建民办教育集团等,壮大办学实力。三是提高民办教育办学质量。扶持、引导一批民办学校建设成为标准化学校,建立一批示范性民办教育机构,在资金、师资、教学科研等方面重点支持,努力形成一批在我省乃至全国都有特色的、有竞争力、有影响的品牌民办学校。四是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和评估,建立完善民办教育服务平台,健全民办教育审批管理和年检制度,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

(九)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帮助特殊人群实现全面发展

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期间,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建设一批特教学校。在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人口总数和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新建和改扩建64所特殊教育学校。二是提高公共财政对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提高特殊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扩大助学金覆盖范围,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三是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在条件允许的学校建设一批义务教育阶段特教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四是加快特殊职业教育发展。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业技术课程,鼓励各类学校尤其是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特殊教育班、招收残疾人学生。

(十)加快教育开放步伐,促进云南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要立足于服务桥头堡建设这个大局,发挥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位优势,坚持开放办学、包容吸纳,加快我省教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步伐。一是加快教育“走出去”的步伐。支持云南大学等一些省内有实力、有条件的高校,以及教育培训机构到海外办学,在国外建立教育对外发展办事机构;加大境外孔子学院(课堂)和汉语培训中心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大力引进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扩大与国际国内知名高校和教育机构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在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和教育服务支柱产业等领域,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尤其是引进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教育资源。三是扩大留学生规模。创新和完善公派出国留学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对优秀自费出国留学生的资助和奖励制度,扩大我省出国留学人员规模;支持各类学校建立海外实习基地,鼓励高校高年级学生到海外实习。增加政府奖学金数量,重点资助南亚、东南亚来滇留学生;加强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高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收周边国家学生,积极扩大高校招收来滇留学生规模,特别是学历教育留学生规模。四是加强与国外的教育交流合作。建立交流合作平台,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全面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与东南亚、南亚国家的大学交流与合作。切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华文教育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云南华文学院”建设,积极做好向周边国家免费发送华文教材、加强海外华文教师培训等工作。

三、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全面落实

落实好《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云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是当前我省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目前,《纲要》已经发布,《规划》也即将出台。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两个文件的实施,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全省教育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建立推动工作落实的保障机制

要重点解决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从思想、行动和组织保障上落实教育优先的思想,确立教育现代化在全省发展中的战略定位。要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好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和统筹协调的职能,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逐项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政策,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为确保教育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纲要》以加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为重点,提出了11个方面重大建设项目。相关部门要抓紧项目前期设计、论证、报批等准备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切实把这批项目组织实施好。四是完善配套政策。目前省教育厅已经进行研究,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想法。要进一步从可行性、可操作性上抓紧作些论证,争取上半年内出台促进云南教育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

近年来,我省教育投入增长很快,要千方百计保持这种好势头,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一要增加投入。为启动教育规划的实施,加大对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今年省级财政在往年投入的基础上,新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5亿元,新增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经费3.69亿元,继续安排职教中心建设地方债券贷款5亿元,新增高校生均提标经费9亿元,争取新增普通高中专项资金4000万元、学前教育9000万元、特殊教育5000万元、教育改革经费1000万元,这几项共新增经费24.59亿元。各级政府也要把教育作为财政优先保障对象,尽力增加投入。二要落实好国家关于教育经费投入的硬性要求,切实承担和落实好各级政府的经费保障责任。目前国家对教育投入的要求非常明确,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各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等。要建立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把各级政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及保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要更加注重各类教育项目和资金的整合,确保投入更加科学合理,用好每一分钱,最大限度发挥教育投入的效益。四要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经费筹集机制、激励机制、分担机制,提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缓解财政压力。

(三)强化人才保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教师。为此,要进一步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一是建立更加全面的评价机制。既要强调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建设,更要重视道德建设,使教师在学问、知识和技能上真正为人师表,在德行、立身处世方面成为社会的模范。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为教师创造有干头、有想头、有奔头的良好环境。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强化师资培训,创造条件让一批有影响力、有口碑的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云南农村人口多,城乡发展很不平衡,要特别重视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师各方面的待遇,在工资、津补贴、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提高农村教师整体水平,改善学历、年龄结构。三是建立淘汰机制。教师表率作用的树立极为重要,一言一行都可能对学生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对于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要求要更加严格,在严把教师入口关的基础上,要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淘汰出教师队伍。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尊师重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确保教育事业取得更大成效的关键。要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让教师这个职业成为门槛高、待遇好的职业,真正成为全社会最受人尊敬的职业。

(四)强化动力保障,积极做好教育改革试点工作

抓好教育改革,既是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围绕深化教育管理体制、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等方面,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力争取得突破。尤其要高度重视国家批准的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和11个专项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几乎涵盖了教育的各个方面,抓好改革试点,也就相当于抓好了全省教育改革工作。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逐一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步骤和重点,抓紧启动实施。要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个项目和试点,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要通过改革,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为国家教育改革探索经验,推动我省相关领域工作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