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实蓝图强化保障推进特区教育改革发展跃上新台阶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期:2011-3-10 13:48:00 人气:
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可清教育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推进教育改革发展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作为今后10年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立足我市教育现实基础和城市定位,适应国际发展趋势,着眼国内一流的教育,以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形成学习型社会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谋划了今后10年厦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蓝图。《纲要》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任务、深化改革和组织保障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充分体现了政策的方向性和指导性,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福建省的部署,以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特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一、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和战略目标根据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我们确定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其中,优先发展是战略,育人为本是根本,改革创新是动力,促进公平是基础,提高质量是核心。省里还加了一句“服务大局”,这是我们福建省的特色和站位,表明教育要在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民生性作用。对于我市来说,更好地服务大局、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是教育发展的重要职能,也是我们发展教育的根本方向。 要加快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首先要明确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一是必须突出以人为本。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必须注重均衡发展。要统筹城乡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发展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教育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三是必须坚持公平。关键是机会要公平、资源要普惠,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四是必须提高质量。要切实把教育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上来,经费使用要向质量倾斜,行政管理要以质量为重点。五是必须强调优先。规划优先安排,资源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六是必须改革创新。做到系统设计、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 在发展目标上,按照国家和省的总体部署,顺应跨越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市确定了“2020年前,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全国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前列”的总体目标。各项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目标均高于国家和省里确定的目标。适龄幼儿毛入园率达9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9%以上,每十万人口中在校大学生达5800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2年。形成理念先进、结构合理、质量一流、制度创新、保障有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终身教育体系。这些目标统筹结合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主要预期指标,充分考虑了当前我市教育的现实基础和发展潜力,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是可以实现的。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各项指标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之中。 二、关于主要任务对照国家和省里《纲要》关于发展任务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提出我市今后10年教育发展的七大任务: (一)高水平全面普及学前教育。一要明确职责。落实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逐步试行包括学前一年的十年义务教育。二要齐抓共管。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市与区共管、以区为主、镇(街)配合的管理体制,并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对县(区)督导”和“教育强区”督导评估体系。三要加大投入。把学前教育的发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逐年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建立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 (二)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一要实现更加公平。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比例,到2015年达90%以上。今年秋季起,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二要努力缩小差距。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今年起全面免除全市义务教育课本费和簿籍费,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缩小校际差距方面,2015年之前,率先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等。 (三)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一要提升办学水平。普通高中学生在省二级达标及以上学校就学比例达99%以上,建成12所示范性高中。加强特色学校建设,逐步推行小班教学。二要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大高中课程改革力度。建立和完善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一要科学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推行“3+2”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模式。到2020年,形成9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10个职教集团。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就业率、取得“双证”率均达到98%。二要加快培养技能型人才。建成3至5个区域综合性或特色专业公共实训基地。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29%。三要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今年秋季开始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2014年前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 (五)统筹发展高等教育。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质量。一要统筹在厦高等教育资源。发挥思明、集美、翔安三个文教区省部属高校资源优势,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继续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建设若干个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二要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实施《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领域紧缺的人才。实施“产业链(群)+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推进专业课程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 (六)推动继续教育快速发展。一要完善体制机制。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到2020年,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85%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5%。二要创建灵活开放的继续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与社会、家庭互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七)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一要重点建设好3所特殊教育学校,使之成为省级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和我市特殊教育的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二要落实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政策。实行送教上门,切实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以上七大任务准确把握了我市教育工作现阶段的特征,遵循教育规律、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教育协调发展、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的根本要求,突出素质教育、公平教育两大主题,统筹兼顾了各级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 三、关于深化改革实现教育的科学发展,关键是体制机制创新。《纲要》根据国家、省的要求和我市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要抓住几个关键: (一)人才培养。一要注重能力培养。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二要改革评价制度。全面落实不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补课的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完善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环境。三要促进全面发展。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开发学生的心理潜能,塑造健全人格。 (二)体制创新。一要建立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健全“市级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深化“省部市共建、行业支持、市域统筹”的高等教育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二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一方面,要完善公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办学机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建立市、区两级政府民办教育发展扶持资金,引导、鼓励和资助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三要稳步推进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今年开始,取消学科竞赛的中考加分照顾,将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的初中校。 (三)改革试点。《纲要》按照国家、省里关于教育改革工程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实施七项教育重大工程,开展六大改革试点,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其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是国家在我省实施的改革试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试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试点、学前早期教育试点等,是我们在省里十大试点基础上,开展得比较有特色的几个试点。按照省里部署,我市将成立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注重配合、齐心协力、全面联动,切实抓好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努力打造厦门教育的特色与品牌。 (四)扩大开放。一要深化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要充分利用良好的区位和人文优势,着力先试先行,率先探索建设“厦台教育交流合作综合试验区”。继续办好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建立辐射全国的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二要扩大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要继续吸引更多的国际知名大学来厦合作办学,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提升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同时,实施“厦门教育走出去计划”,打造对外华文教育品牌。 上述改革措施,既涉及到观念,涉及到体制,还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解放思想,创新理念,遵循规律,大胆探索,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教育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四、关于组织保障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确保《纲要》的全面贯彻实施。 (一)师资队伍。一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主动对接我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重点引进国内外教育学科带头人和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面向“985”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类高校,每年招考一批优秀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三要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校(园)长全员培训制度。逐步提高教师培训经费的提留标准。四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区管校用”管理体制,推行试点并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在区域内合理流动的机制。深化教师职务(称)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学校长预备队伍制度。 (二)经费投入。一要优化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性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到2012年,全市统一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标准,并逐步提高。到2020年,全市各类学校预算内生均经费处于全国先进水平。二要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三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同时,要完善教育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三)校园安全。要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健康校园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稳定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到2020年,所有学校均达到“平安校园”的标准。 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是民生之本,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里的部署,以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为新的起点,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见《中国教育报》2011年3月3日第4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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