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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与实现机制研究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来源:教育发展研究 日期:2012-11-22 16:10:00 人气: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胡秀锦

摘 要:区域合作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并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作为区域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享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受到政府、市场和人脉三重关系的影响,可以划分为基于服务、基于资源、基于发展和基于战略四种模式。要实现区域职业教育的合作发展,必须明确政府和市场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作用机制,建立有效的政府间协调机制,并完善保障机制。

关键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理论;机制

成员间的共同行动或协作行动称之为合作,当合作的主体和行为被规定在区域范围之内时,便形成了区域合作。在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合作的主体、范围、内容和形式非常广泛,其中区域内部或区域之间在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往往称为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区域合作更多地处于一种自发和自然的状态,合作主体比较单一,合作内容也更多的集中于生源方面,在合作目的、合作途径;合作性质等方面还不明晰,更没有形成稳定的合作模式,合作机制也有待完善。为此,对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内涵进行界定,并构建合作模式,阐明合作过程,描述合作机制,已成为推进职业教育区域合作的重要理论基础。

一、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内涵与特征

目前,对于区域合作已经有了很多论述,但对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却少有涉及。基于当前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现状,并从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趋势出发,我们认为,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各区域以自愿为基础,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人脉关系的作用,突破地区;部门的限制而形成的部门之间和学校之间在生源、教师、信息、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实训基地等方面相互作用的行为和组织。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1.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主体表现为多元性特征,既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也包括职业学校、科研单位、企业等,甚至还包括世界银行等各类国际组织。当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合作主体相对于普教和高教还比较单一,多为政府、职业学校,其他合作主体的作用还没有得到体现。

2.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合作,第二种是市场主导的职业教育合作,第三种是基于人脉关系形成的职业教育合作。以政府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合作由于有政府的强势推动,往往能够持续较长的时间,合作的目的也比较明确。以市场为主导的职业教育合作会随着市场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波动,受资源和市场控制较多;基于人脉关系的合作主要以关系人为合作纽带;具有不稳定性的特征,在今后的职业教育合作中;可能会更加强调政府和市场的作用。

3.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内容非常丰富,既包括生源、教师、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方面的合作,又包括实训基地、图书及其他教学设备设施等硬件资源的合作;既包括科研、信息等方面资源的合作,又包括专业建设、课程等软件资源的合作。目前,我国.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内容更多地表现在生源方面,部分省市地区间的合作也对教师、管理人员、专业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有所涉及,但合作深度和广度都比较欠缺。

4.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目的是实现双赢和获取合作剩余。在合作中,双方通过整合要素之间的流动,促进双方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从而使合作双方可以从原来就有的要素中获得更大的收益。无论是政府主导、市场主导、还是人脉合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都是通过竞争性成本的消减,使合作收益扣除合作成本后的纯收益大于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纯收益,从而产生合作剩余,这正是区域合作的目的所在。各种合作的目的虽然各有侧重,如有的合作是为了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有的合作是为了区域发展的战略需要,有的合作是为了实现资源共享。有的合作是为了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等,但总体目标仍然是为了实现共赢。

5.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本质是实现发展和优化配置资源。职业教育具有教育和经济的双重属性,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不同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职业教育的软硬件资源条件和办学水平也呈现出不同特点。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背景下,应充分发挥东部地区职业教育的人力、物力资源优势和西部地区的生源优势,使各省区之间通过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和办学水平提升,这是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本质所在。

二、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概括,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是指为补偿区位劣势和实现区位优势互补而进行的区域间职业教育要素流动,进而形成的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的做法和架构。

从职业教育合作的动力、目标、参与者、行动、政府作用等角度,可以将实践中存在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模式概括为四种类型:基于服务的合作模式、基于资源的合作模式、基于发展的合作模式、基于战略的合作模式。四种模式不是完全独立的,相互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关系。具体如表1所示。

基于服务的合作模式,合作动力主要来自国家出台的各种政策,目标在于提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服务水平以及服务的可获取性。此较典型的是对口支援合作;它是在国家统—安排下,由东部发达.地区对口西部不发达地区进行的职业教育支援,包括对口招生、对口师资培训、对口专业建设等。这一模式中政府的作用比较突出,主要是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学校则作为政策执行者发挥作用。

基于资源的合作模式,合作动力主要来自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目的在于实现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共享。比较典型的是一些省区之间及省区内部所进行的合作,包括政府主导下的合作、市场主导下的合作以及一些人脉关系作用下的合作。在这一合作模式下,职业学校作为参与者的作用比较突出,在目前,在政府和政策的推动下,很多地区的职业教育合作进行到了信息交流阶段,并有部分发展到专题和要素合作阶段。但总体来看,合作的程度还不深,合作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从政府角度来看,要实现区域职业教育的合作发展,必须明确政府和市场对区域职业教育的合作的作用机制,建立有效促进区域合作的政府间协调机制,完善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保障机制。

1.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责任机制

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过程中,合作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学校,还可以是企业,不同主体通过选择适当的方式和模式来决定对资源配置的方向和数量,决定各要素组合和运用的效率。其中,政府主体所起的主要是自觉驱动作用,学校或者企业所起的主要是基于市场的自发调节作用:
政府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区域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确定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产业的互动关系;并在区域的空间范围内进行部署和落实;二是制定相关的教育调控政策,运用政府职能采取一定调控措施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三是提供公共产品;改善有利于区域合作的硬环境和软环境,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合作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空间配置;四是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健全相关合作规则、政策和法规,清除合作中的障碍,降低合作中的交际费用。

学校或者企业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于比较利益的原则,通过各种合理有效的途径,利用自身的优质资源进行区域之间的课程开发、师资培养、培训服务等活动,并决定自身在区域合作中所处的位置;二是基于规模经济利益的原则,利用自身的品牌优势,通过设立分校,或者将专业分为不同学段在不同区域间进行学习等形式在区域间进行学校及专业的部署和定位,实现区域间的规模效应;三是在自利性和利他性的原则下,与区域内或区域间其他合作主体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并在实施合作的过程中,平衡地域文化、传统观念、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2.沟通协调机制

任何组织间的沟通协调,都需要有原则和规范的约束,职业教育区域合作也是如此。首先,区域合作要明确三个总体性的原则:一是互利共赢原则。这是一切合作存在的根本,作为一种以横向协调为主的机制,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否则将失去原动力,合作也不会长久。二是政府与市场分工原则。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以及在明显存在外部性问题的经济、人文活动领域提供规划、规则以及营运组织、管理等服务。至于其他的领域都应该由微观经济主体在市场中自由协调。政府必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三是法制化原则。要增强区域合作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力,首先必须将各种协议落实到各类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操作性规章上,其次要实现行政、立法、司法体系之间的制度性协调。没有法规和制度保障,一些协议就不能落实到具体的实践操作之中。

其次,合作主体间要建立信息的空间传递与沟通机制。信息的沟通和交流贯穿于区域间职业教育合作的全过程,而合作的实现程度,更多地依赖于区域之间信息的对称性。空间的信息开放是区域之间实现信息对称的必要条件,它要求不同行政区域尽可能公开各自的经济、教育政策及相关措施,通过信息网络、权威性传媒和其他各种信息渠道,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各种正式的或非正式的会议、交流、对话和论坛等,在不同地域间相互传递和互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使不同区域之间在教育信息上形成互动关系,增强政府、学校、企业在合作方面的可预测性,最大限度地消除由于信息封锁而导致的合作风险,增强合作的有效性。

第三,区域间应致力于促进要素的地域间连通和无障碍流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实现,意味着课程、师资、设备、资金管理等各种要素在区域间的流动,从而实现合理配置。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相互连通、使各种要素自由流动的流动制度和管理体制,消除体制性的流动障碍,进而增强对区域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力,这是实现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另一重要运行机制。

第四,必须建立规范的利益分享、协商和补偿机制。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中,合作各方都需要一种能够表达自己利益诉求并进行协商的机制。对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可以采取共同参与、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还要建立规范的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例如可以在统一的政策框架内,设立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对于区域内职业教育合作成效显著、发挥作用较大的学校或企业给予奖励,还可以利用其他政府基金来共同促进职业教育的合作发展。

3.保障机制

要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健康发展,必须在制度层面建立一种利益平衡和共享机制。这包括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在国家层面调整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教育发展政策,明确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置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的大框架之下;二是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中,合作各方要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利益分享或平衡问题;三是各区域之间要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以直接或者间接的形式实现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利益转移和合理分配,使产业发展的作用在不同地区间实现合理分配。

目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将由市场和政府共同完成。在追求区域利益的动机驱使下,很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滥用权力等问题,因此,必须建立有效的行为约束机制,包括应遵守的规则、对违反规则应作的经济赔偿规定等,应规范相关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合作各方的行为,防止出现相关地区的学校或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而违背协议或合作的现象。

区域职业教育合作是国家在地区间整合和配置资源的一项积极举措,地方政府和学校、企业等都受到国家层面的政策期望和评价影响。为此,国家必须首先建立一套国家层面、教育部层面的激励机制,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全局性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使学校、企业等获得进行区域合作发展的动力,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国家还要进一步强化对区域教育合作的支持力度,应用政策手段对区域间的教育合作予以支持,例如可以利用教育部对各地区教育的统领作用,对区域间职业教育合作给予制度性肯定;利用不同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作用,对于跨区域进行职业教育合作的企业进行政策性优惠等等。同时,在区域政府层面,也要加强对主管部门和学校自身的表彰和奖励,这将成为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原动力,也将推动区域职业教育合作的有效进行。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区域职业教育合作发展的机制与政策研究” (CJA110158)的部分研究成果。

(文见《教育发展研究》2012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