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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球化与教育发展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28 14:39:00 人气:

论全球化与教育发展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朱益明

一、全球化:危机与挑战

以计算机技术、光纤通讯、因特网以及微电子技术为主要代表的现代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使经济、社会以及人们的思维、生活方式等多方面发生了深刻性变化。这种变化推动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更加广泛和紧密,促进了全球经济的一体化,改变了国家间经济活动相对隔离的局面。经济学的全球化本质就是资本的大规模跨国运动,或者说资本的国际循环和周转的形成。这种资本的扩张、循环和周转在理论上不仅只是存在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而且也存在于广大发展中国家之中。但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限于自身经济发展的水平(包括吸收和接纳资本的能力)以及自身经济体制的完善程度,目前还不可能具有与发达国家平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能力。开展国内改革与实现国际接轨,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双重压力。为此,人们对经济全球化产生了种种猜疑,如全球化使穷人更穷?资本减少了富国的就业?什么造成了不平等?政府在消失吗?WTO的抉择等等。

目前“全球化”概念没有一致界定和统一认识,甚至可能“‘全球化’一词已经被滥用”。不过,不容质疑的是,经济领域的全球化,正在深刻影响着社会政治、文化、技术和教育等各国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打破了地区和国家的内在平衡,并且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所受的影响也很不一样。江泽民同志曾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指出,“在发达国家享受全球化‘红利’的同时,广大发展中国家却仍饱受贫穷落后之苦”。

由于“当代全球化的中心逻辑,即市场逻辑,并不是一套足以保证大家有真正开放的、能够在任何正当的意义上维护人类友爱的未来逻辑”。所以,在谋求实现“共赢”的平等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引导和管理,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和要求,赋予经济全球化以社会公正的内涵和体现全人类普遍性的道义准则。毫无疑问,其中最为本质的是,目前处于经济全球化不利地位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自身首先必须以主动的姿态和积极的行动正视全球化的挑战。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参与全球化进程,是我国未来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中国如何应对全球化也就是一个重要的世界性话题。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了WTO,这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一步。 由此,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时期,即,有限的局部开放将转变为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开放;以试点为特征的政策性开放,将转变为法律框架下的可预见的开放;由单方的自我开放,转变为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间双向的、相互的开放。

二、教育:全球化下的含义

可以从经济、组织、文化等多方面来看待教育,但在WTO的经济框架下,教育是一种服务贸易,它具有四种表现方式:(1)跨境交付,指一个成员方在其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等形式提供教育服务;(2)境外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出国留学和培训;(3)商业存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如在其他成员方境内设立办学机构或合作办学;(4)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方的境内提供服务。

在WTO的有关协议中,一些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对教育服务开放作出了不同的承诺。通常,发达国家教育产业、教育水平较高,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再加上这些国家的教育资源尤其是高等教育资源比较充足,因此,积极开放教育服务,并希望其他国家也开放,以便输出其教育服务。教育作为服务贸易的一部分,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10个发达国家的教育服务的每年度海外学生总数已超过120万人,学生主要来自中国、印度、南亚以及非洲等发展中国家。不过,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条件和教育水平的落后,以及出于保护自己的民族教育的立场,目前在教育的开放普遍持谨慎态度,完全开放教育服务的国家比较少。

我国加入WTO,对教育服务有四点承诺,即,(1)不开放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2)在出国留学和培训上,接受其他成员国来华留学生没有限制。(3) 有限开放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和其它教育。允许其他成员国来华开办合作办学性质的教育机构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合作办学,并允许外方在合作办学机构中控股;其他成员国在我国要以商业存在方式开展教育服务,只能以合作办学方式进行,不能独立在中国境内向我国公民提供教育服务;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4)外籍个人教育服务提供者受到中国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聘用或邀请,可以到中国提供教育服务,但外籍个人教育服务提供者必须具备学士或学士以上的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

很显然,我国政府在教育开放方面的承诺同样是很谨慎的。但随着国际贸易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如远程教育的发展)以及教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变化,教育服务业的开放问题,预计在全球化背景下将会成为未来争论的一个焦点。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教育的开放,不仅只是服务的开放,关键在于它对国家教育体制、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向的深刻影响。为此,在改革与开放的框架下,如何使教育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而作出其应有贡献,是我们目前必须正视的严峻形势。

三、全球化与教育发展方向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对高新技术人才的争夺进一步加剧,发展教育已成为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和应对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举措。我国政府意识到,要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必需吸收一切文明成果,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使中国教育更加开放。同样。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既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更是为了实现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教育得到了空前发展,2000年底,我国以及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明,适龄儿童入学率已经位于世界前列。高等教育尤其是自1998年以后的超常规发展,也得到了空前发展。但是,对照世界各国教育发展,尤其是高等教育发展,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是明显的。如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发展,但是全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刚刚达到15%,离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距离仍然非常遥远。

而更为重要的事实是,教育的数量化扩张,并没有与其质量及其内涵的提升同步。因此,不仅有“赢在起点,输在终点”的论述,更有突出的高校扩招所产生的不可回避的质量问题。教育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工程,我国要从经济建设全局的高度来分析全球化对我国教育所提出的挑战,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调整起推动和激励作用,对教育发展和改革提出的新要求和高要求,要从发挥世界上最庞大教育规模的功能出发,思考教育发展的方向问题。

综观当代教育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初由众多国际组织倡导的并获得众多国家政府承诺的“全民教育”(Education for All),业已演变成了今日的“全民优质教育”(Quality Education for All)。因此,教育机会的平等,只是发挥教育价值的开始,而教育的质量才是教育体现价值的关键,这对于我们建设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

教育在提高我国全民族人口素质,尤其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上,具有任重而道远的历史性责职。教育的发展必须与教育的改革同步,教育的发展必须是质与量的统一。

为此,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首先要对教与学的过程及其效果予以特别关注,包括师资队伍和新技术的应用。其次。在确保基础教育是面向所有人并具有好的质量的基础上,高中教育和第三级教育必须也要随着基础教育的进步而前进。如果一个国家要在全球的变化中取得成功并且提供大量有竞争力的毕业生,那么各级各类的教育数量及其教育质量都要有可靠保证。在进入WTO、全球化日益凸现的时候,我们必须反思长期来我国教育发展的政策及其实践,同时确立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这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以及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教育发展应该在“供给型”与“需求型”、“数量型”与“质量型”之间寻求平衡。教育不只是社会发展的手段,其本身更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

四、全球化与教育价值观

全球经济的融合和一体化,全球政治上的共识趋多以及共同关注领域的增多,必然会对教育的“性质”产生影响。这使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全球化背景下的教育的性质问题以及教育的价值问题,重新确立教育在社会发展与人发展之中的定位。

我们始终将教育定位于“上层建筑”,它是国家政治基础的一个重要方面。教育所培养的“人”,在更多程度上是“政治”意义上的人,教育具有“阶级”的鲜明烙印。尽管目前世界上仍存在不同阶级、不同政治观点和不同制度的国家,但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旋律背景下,尤其是美国“9.11”事件而引发的全球性立场一致的反恐斗争,使全球化背景下“相互依存理念重塑世界”得到了更为深刻的阐释。从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向看,强调“跨文化教育”、“环境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等已为越来越多的人认可。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德洛尔报告”指出,未来教育的四个支柱是“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存”和“学会生存”。同样2001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46界世界教育大会的主题就是“全民教育和为共同生存而学习”,全球化要求各国教育在相互尊重文化和语言的基础上为“民主和社会团结”而发挥作用。

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一方面,教育的作用更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价值,以及为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服务的理念。对教育对象的理解要从三个层面去理解,即,教育既要培养“个体”的人,也是培养“国家”的人,更要培养“国际”的人,应该在广阔的视野下,塑造教育的对象。教育的全球化趋向已经是一个不需讨论的现实。尽管社会制度存在差异,但中国教育不可能游离与国际教育之外,不说“国际接轨”,也必须与国际教育发展一致。重新审视国家教育的性质和确立教育的目标,已经到了一个刻不容缓的时候。当前素质教育理念与行动的确立为这种审视开了一个好头,但远非结束。

全球化还要求教育必须培养具有国际意识的人,以促进国际间的理解与合作。面临迅速多变的世界,有必要考虑建立一种新的教育哲学,“包容所有各国某些共同的积极向上的道德观念”,“提高人们所共同拥有的东西及其无可比拟的多样性而将人们更紧密地拉到一起”。当前许多国家的教育改革业已注意到了这一点。如《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中强调,必须将全球观念渗透到学校的所有课程领域,学校中要有开放性的、国际性的氛围。日本则将“世界中的日本人”作为21世纪教育的培养目标。如果从培养参与更多国际性竞争而为国家建设做出贡献看,我国教育培养的“国际”性人才的任务也很突出。

另一方面,任何体系的教育都是基于特定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文化背景和历史传统,其所培养的人仍首先必须是“国家”的人(或者说“民族”的人)。全球化并不能使国家之间的争端减少,相反,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利益的争夺可能更为激烈。因此,教育的“国家”性质是无法消除的。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要追求国际化的教育,要不断更新教育的思想与教育的内容,但维护国家的教育主权仍是国家教育发展的首要任务。教育及其学校应该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重要阵地”,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外国教育机构进入我国,因此“教育领域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反对西化、分化的任务将更加艰巨”。

在全球化的广阔背景,教育要有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为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因此,教育要首先要“使价值准则与伦理道德体系成为社会关注的中心”,并最终“最大限度地开放全体人类贯穿终生的潜能,使他们能在共同创造一个可行的未来的同时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充分地表现个性”。但任何制度下的教育始终不能脱离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约束,必须恰当处理教育在培养个体发展、促进国家发展和人类进步等三方面的相互关系。

五、全球化与教育内容

全球化不仅可能导致国家与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它更可能使个体产生差异。信息和通信渠道的激增,一方面使工作性质发生了变化,使团队协作和现代技术应用更为重要;另一方面也使社会排斥现象加剧,使许多人由于失业、工作不好或工资低而无法融人社会。在知识经济或者说知识社会的背景下,人才的概念产生了变化,传统意义上的学校教育已经不可能为个体一生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基于知识灌输与技能训练的学校教育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强调态度、精神与能力的形成,将成为学校教育的更重要内容,这不仅包括基础教育,也包括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但全球化的态势要求课程改革不仅要遍及各级各类的教育领域,更要成为持续的和不断深化的教育发展的重要领域,不断完善学校教育内容与方法。而终身教育与基本教育的理念必须转化为实践与行动。目前我国没有形成终身教育的良好社会观念,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在政策措施上落后于发达国家。

例如,通常对高等教育的理解是专业的、科学的、技术的教育,高等教育是直接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但是,“一个高等教育系统应当满足数个不同的目标”,即实现“学生对逐渐复杂化的和有回报的教育的满意性的需求;培养需要驾驭现代社会并且有助于社会进步的人;提供一个论坛,在此,社会能检讨其问题,并且确立合适的解决方案;提高一套能研究和发展社会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系。”因此,高等教育中要强调“通识教育的重要性”,而且通识教育也适合发展中国家,因为“高质量的通识教育为进一步的学习和专业化提供坚实的基础,从而加强了专业训练,它也为不同专业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的共同知识渠道”。撇开数量不论,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在结构、质量与适切性上与国家和时代的要求存在显著差距,则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全球化要求我们在终身教育的框架下,确立各级学校教育的方向与内容。遵循终身教育的理论,必须重新审视各级各类教育的职能,各级教育不仅仅或主要是为上级学校培养输送人才,各级学校教育都应该为人的个体生命可持续发展、个体可持续性学习奠定基础。学校与其笼统地说是教与学的场所,还不如更清楚地说是教师为学生学而教和学生为未来学而学的场所。终身学习的价值取向,需要我们整体性思考重构各级各类教育及其相互关系,形成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以为个体提供可持续学习与发展的制度。在基础教育成为“走向生活的通行证”的同时,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的中等教育必须具有多样性,高等教育则必须在实现“传统使命和新使命”上对其功能进行重新思考。大学要“培养学生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提供适合于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需要的高度专业化的培训;向全民开放,以满足最广义的终身教育各个方面的需要;国际合作。”

六、全球化与教育体制

全球化正在日益改变着政府角色,促使着各级政府的权力下放,但权力下放对政府能力及其各级机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育领域内同样如此。

我国“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政策符合权力下放的全球性趋势,但因不同地区教育供给能力以及政府管理水平的差异,不同地区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现象日益突出。仅就义务教育而言,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之间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尚未实现“普九”的地区中,大部分为“三片”地区的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县。因此,我国教育发展的“两元化”的特点很突出:一方面,在已经实现基本“普九”的地区开始向高标准“普九”努力;另一方面,尽管国家加大了对贫困地区实现“普九”的支持,但问题仍将在于保证基这些地区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尽可能使更多的适龄儿童进入学校并获得基本质量的保证。至于地区间高等教育发展的差异则更是突出。

正如有的研究指出,“全球化对中央政府的削弱未必会导致地方创造性的增强”。究其原因,在实现教育领域权利下放的过程中,机构能力薄弱的问题是一个重要障碍。这不仅表现在中央政府,也表现在地方政府,当然更体现在教育机构。权利下放涉及到管理上中央部门与地方部门之间的作用分配、对质量和公平的含义界定以及如何加强各级机构的能力等多方面。

机构能力涉及到机构人员的规模和管理、资源的恰当分配及其使用、决策和提高绩效的信息系统、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估机制以及机构人员的持续专业发展等。由此,要真正实现全球化下的教育权力下放,中央部门必须加强国家资源的合理分配能力,运用多种手段优先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发展,如基础教育发展优先和重点援助不发达地区等。地方部门尤其需要增强筹资及其有效使用的能力,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对等。至于各级各类学校,则必须增强自主办学和不断发展的内在能力。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网络大学和远程教育跨越了国界,“无边界的高等教育”正在形成,在有限承诺开放高等教育背景下,我国众多高等教育机构如何在进入WTO以后保持自身生存和不断发展的空间,其能力实在令人担心。

全球化下政府角色的变化还体现在“公共”与“私立”的机构角色特征的变化上。全球化要求政府越来越少地成为产品和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和提供者,而更多的是经济活动的促进者和管理者。因此传统的两分类,即一方是纯粹的公共机构而另一方是纯粹的私立赢利公司,显然已经不再适合现实的状况,如准公共机构、非政府团体、不赢利团体、社区组织和有公共承诺的公司等。

因此,就教育而言,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将是一种趋势。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发展,就是办学多元化的一种体现。当然,在初等和中等教育的财政供给上,政府可能仍扮演领导角色,并且很可能一直这样,但是在未来的几十年间,其他机构介入到教育的可能日益增加。例如,私立部门通过培训工人,已经为许多人提供了大量的有效学习,如果随着工人技能要求的增加而公立学校不能满足的话,私人部门可能将日益增加。“教育的私有化”已经成为目前国际教育的一个热门话题,但“私有化”含义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的简单划分,其意义在于提供教育服务之中引入了“市场和个体的主动权”(market and individual initiative)。从国际教育的投资来看,非政府投资的教育并不是一种经济行为,而更多的是带有竞争性行为的公共事业。这对我国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将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甚至是警示作用。

总之,全球化对我们的教育体制及其政策提出了多方面的挑战,包括国家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决策权力的分解、多元办学体制的架构以及教育机构的能力建设等等,我们必须有正确认识和合理应付。

(注:本文主要观点曾在2002年的《教育参考》第5期和6月15日《教育时报》发表)

作者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生。长期承担教育部有关司局委托项目,担任多项国际合作项目的咨询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项目评价、教育教师和教育政策,主编和合著著作4部,累计发表论文5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