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教学中的辩证法探微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1-2-22 13:58:00 人气: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
教学中的辩证法探微
闫方洁
(华东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部,上海 200241)

[摘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的课程性质和 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征,决定了教师在教学中要从辩证统一的角度处理好各种关系和矛盾。具体来说,要实现政治性与科学性、整体性与具体性、理论性与现实性、深度性与趣味性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 教学 辩证法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2X(2010)21-0068-04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为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有效的原则和方法。它要求人们从客观实际出发去看待问题,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去分析问题,在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去解决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课教学中同样充满了多种关系的辩证法。只有从辩证统一的角度去处理这些关系,才能更加深刻地领悟和把握教学中的各种规律,进而做到有的放矢,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原理”课教学中,教师要着力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政治性与科学性、整体性与具体性、理论性与现实性、深度性与趣味性。实现它们的有机统一,是增强“原理”课教学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一、政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在“原理”课教学中,政治性与科学性密不可分。政治性是目标,科学性是条件,科学性直接制约着政治性的实现。坚持政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体现了该课课程性质的根本要求。

将政治性贯穿于“原理”课教学的始终,是由该课程本身的属性与功能决定的。“原理”课是一门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界的现象和规律,而是人的活动与思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的生存、社会的发展等。对于这些问题,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从不同的利益关系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其中蕴含着完全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马克思、恩格斯发现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论证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趋势。由此可见,反对资产阶级、维护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利益,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和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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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思想理论教育》20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