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学自杀预防教育概况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2-31 16:22:00 人气:
自杀预防分三个阶段:事前预防、干预、事后应对。日本于2006年通过了《自杀对策基本法案》,在立法层面公开向社会宣布,自杀已经成为日本社会全体成员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2007 年,日本又公布了《自杀综合对策大纲》,明确了具体工作方针。自杀预防的基本原则是自杀的早期发现、正确应对。日本文部科学省的自杀教育指导方针中指出,在青少年学生生活的四个重要场域学校、家庭、社区、媒体信息环境中,各部门应密切合作,进行珍惜生命、预防自杀教育。学校自杀预防措施分为三个层级,即“第一层级预防”:增进精神卫生健康与自杀预防教育;“第二层级预防”:潜在自杀状态的早期发现、早期对应与自杀实施企图前的危机干预;“第三层级预防”:自杀未遂者的再发生预防、自杀连锁反应预防。因此,在全民参与的大背景下,日本各级学校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实践,形成了健康知识讲座、角色扮演、分组讨论等多种教育方式。在学校场域,老师既是教育者也是学生问题行为的早期发现关键人物,以学生为对象的自杀预防教育是事前预防的主要内容。 (摘自《外国中小学教育》2010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