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会风险略论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2-7 15:44:00 人气:

教育社会风险略论
熊庆年 吴正霞
(复旦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

摘要:当今教育社会风险正在加大,并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出现新的情况,应引起高度的重视。教育社会风险具有复杂性,使得其防范更加具有挑战性,需要强化防范意识,提高识别水平,构建有效的防范体系。

关键词:教育;社会风险;特点;防范

教育系统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教育系统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有些风险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正确认识教育社会风险的危害性,有效识别、防范和化解教育社会风险,已经成为当今教育公共管理的重要命题。

引言

任何一种社会活动都可能会有风险,宽泛一点讲,这些风险都可以称之为社会风险。然而本文所谓的社会风险,主要是指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风险。“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公共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社会风险就将转变成公共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

2010年3月23日晨,发生在福建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的一场悲剧震惊了全国。一名歹徒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致使8名孩子死亡,5名孩子受重伤。一时间,全国一些城市出现家长恐慌,北京许多小学校门口前来接送孩子的家长明显增多。 4月28日,制造南平校园惨案的凶手被依法执行枪决。然而不到6小时后,广东省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凶杀案。一名男子冲进校园,持刀砍伤18名学生和1名教师。4月29日上午,江苏泰兴市幼儿园发生凶杀案,26名儿童被砍伤。5月11日,陕西南郑县幼儿园发生凶杀案,致使7名儿童和1名教师死亡,另有11名学生和1名成人受伤。犯罪专家认为,在特定的情况下,犯罪也像病毒一样是有传染性的。一种犯罪发生后,这种犯罪有可能被仿效而形成复制效应。虽然后两起血案目前还没有充分的证据判明行凶者是受到了南平血案的传染,但是足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4月29日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5月12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要求严打严防校园安全事件。学校安全虽然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近年来,随着独生子女的增加和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学校安全演化为社会问题,形成社会风险,这不能不引起高度的关注。

2009年秋以来,一场社会风暴在美国加州发生。由于金融危机影响,政府拨款和外界资助减少,加州大学出现严重财务困难。2009年5月,大学董事会通过决议,将本科生的学费提高9.3%。9月秋季开学第一天,数千名学生、教师和职工走出课堂,在校园内外举行抗议活动,抗议学校不断调涨学费和削减教职员工薪资。11月,加州大学董事会作出“下一学年增收学费23%的决定”,进一步引发了学生们的强烈不满,10个分校学生分别举行抗议示威和罢课行动。学生们甚至占领教学楼,与警方对峙。到12月,抗议活动越演越烈,学生夜袭伯克利分校的校长住所,占据教学楼,先后有上百学生被捕。2010年3月,加州大学的学生、教职员及家长再次联合发起的“全国行动日”罢课抗议活动,由此激发起全美30多个州大学师生群起抗议。一些抗议活动转为暴力冲突,当局逮捕了数百人。 这场风暴告诉我们,在全球金融危机的环境下,教育的社会风险在增加。

一、教育社会风险产生的背景

各种社会事件都可能引发教育社会风险,因为教育是社会的一个部分,教育系统必然与社会其它子系统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任何一个社会子系统出现问题,都有可能殃及教育,形成教育社会风险。而教育自身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有些风险甚至溢出教育领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或损失,演变为社会风险。教育社会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给社会的稳定和教育的发展都带来了不确定性的因素。尤其在当今社会,教育的潜在社会风险在不断加大,教育社会风险的状况也在变化。有些风险程度在加剧,有些风险表现更为突出,有些风险会变换形态冒出来。所以,对教育社会风险的认知,需要与时俱进。

如教育公平问题,过去矛盾并不突出。近十来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生产对高素质人才需求的不断增长,教育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价值越来越高,对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看重,因为教育已经成为社会阶层流动的主要通道。而教育公共政策是否能够保障教育机会的均等,就成为教育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前提。如果教育公共政策不能体现公平价值,导致社会不公,就会引发社会矛盾,造成社会隐患。目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受教育问题,就是这样一个关系重大的社会政策问题。它不单单涉及保障受教育权利,更涉及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何春中就指出的,“农民工‘第二代’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由于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缺失,疏于管理的他们成为犯罪的危险群体”;“这种教育、引导、管理上的缺少,使得农民工‘第二代’大多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状态,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和诱惑时,极易产生疯狂的举动”。

又如教育腐败问题,这在过去是很难想像的,向来人们以为教育部门是“清水衙门”、“社会净土”,但现在情况在发生变化。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教育腐败的发生率也快速增长。在中亚和东欧国家,教育腐败现象已经普遍存在,有的国家甚至达到较严重的程度。在我国,教育腐败现象也呈蔓延趋势,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学校校长和干部被判刑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教育腐败不仅给教育事业造成风险,也给社会带来实在的和道德的双重风险,因为“教育腐败包含着不道德和不合法的双重要素,且将未成年人或年轻人牵涉其中,因而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它比警察腐败、海关腐败或其他领域的腐败更加糟糕”。

有些教育社会风险与教育发展的进程有关。比如高等教育,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面临不同的矛盾。20世纪60年代一些国家学生运动的兴起,主要的一个诱因是这些国家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扩张,而大学的系统和管理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仍然沿袭精英教育阶段的政策和方式,导致了系统失调和矛盾冲突。我国高等教育从1998年实行大扩招政策以后,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过去旧有的一些矛盾更为突出,又有许多新问题冒出来,诸如质量问题、结构问题、招生问题、就业问题、资助问题等等,均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社会风险程度也随之陡涨。比如最近人们关注比较多的“蚁族”现象,其实不仅仅是学生个体的风险,更是社会的风险,因为它可能降低公众对教育的投资意愿,影响社会流动和社会分层。如果任由其风险叠加,形成积聚效应,不仅是对学生个体的伤害,也会给社会的和谐和稳定造成麻烦。

有的教育社会风险与环境变化有关。比如教育服务贸易的迅速扩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和频繁,教育国际化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也逐渐凸现。在我国高校,近年来华留学生规模快速增长,使管理难度增加,留学生与本土学生的文化融合问题、学业标准问题、学生奖助问题、生活环境问题、社会安全问题等等,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同样,我国出国归国的留学生人员也在大幅度增加,由此带来的各种问题也多起来。这方面的问题都与各种社会利益有较高关联度,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社会问题,甚至外交事件,社会风险很大。在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来华办学和出国办学都在增多,教育服务市场的竞争、教育主权问题的矛盾和冲突、公民权益的保护、质量的认定和保障等等方面,都蕴含着不少的社会风险,不能不予以高度的关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教育社会风险的可传播性和扩张性大大增加了。虽然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公众的监督途径,在某些教育社会风险的预防、处理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推动了风险的解决和处理。但是,由于网络媒体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自由度高、难以监控,使其在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容易产生不真实和不恰当的报道,给事件的处置增加困难,甚至致使事件恶性发展。网络是青年学生社群聚集之地,是易于酿成社会风险之所,这也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的。

二、教育社会风险的主要特征

教育社会风险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风险,它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这是因为,一方面,教育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所涉及到的主体复杂多样,比如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教育行政部门等;另一方面,教育系统所处的外部环境比较复杂,在教育越来越开放的时代,教育极易受社会环境和其它系统的影响。

(一)产生原因复杂

1.教育系统内部的因素。有些教育社会风险是由教育系统自身因素而引起的,这些因素涉及到政策法律、学校管理、招生、办学等各个方面。穷国办大教育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由于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一旦政策失当,可能导致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加剧社会不公,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近年来社会广泛议论的高考移民、高考加分等一系列事件,正是根源于此。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在利益驱使下,办学主体违规办学,教育行政管理缺失,也是诱发教育社会风险的重要因素。如山西原平农学院招生骗局事件、南洋教育集团十所学校倒闭事件、连云港金山桥学校的停办事件等,都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了群体性事件,危及了社会公共安全。诸如由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管理不善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一旦处理不当,也极易造成社会不安定,这类案例不胜枚举。1994年12月,新疆克拉玛依市教育局欢迎“义务教育与扫盲评估验收团” 专场文艺演出,发生火灾,由于处置严重错误,造成师生300多人死亡。事件过去了十多年,但伤痛至今在折磨着许多人们。

2.教育系统外部的因素。有些教育社会风险是由于外部因素的作用而引发的。如自然灾害发生,就有可能引发教育社会风险。2008年汶川大地震,许多学校校舍倒塌,大量学生伤亡,引起人们质疑校舍“豆腐渣”、“楼脆脆”,一些家长要求讨说法、讨公道,造成不少的社会影响。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导致的社会风险相对还较易化解,而其它外部因素导致的教育社会风险就不一定容易化解了。比如政治因素,有时会激发社会不安定。1999年北约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2001年中美南海撞机和日本右翼势力对历史的诋毁都曾引发国内大学生的抗议游行示威活动,造成的社会动荡很不易平息。又如经济因素,也可能触发教育公共事件,类似前述美国加州大学由抗议乃至发展到打砸的群体性事件,在别国也时有发生,这类的新闻并不鲜见。至于其它社会因素而导致的教育社会风险,也都客观存在。如近年来“读书无用论”再度冒头, 对社会造成了冲击。2009年重庆上万名学生放弃高考,它是社会就业困难、“脑体倒挂”、城乡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综合因素的反映。此类问题若不能很好解决,长此以往,会影响社会对教育的认同,影响教育的发展,形成新的社会风险。如果说有些事件是社会矛盾在教育领域的被动反映,那么有些事件则是人为制造的,因为学校最易引人关切,孩子最易揪人心,在校园制造事件最能引起社会轰动效应。南平血案、深圳小学生绑架案,都是人为的结果。起因本与教育部门无关,但却在教育部门发生,形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内外因素的相互作用。实际上,许多教育社会风险是由内外多种因素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而引起的。20世纪60年代,曾爆发了旷日持久的世界性的学生运动,这场学生运动导源于美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后由于教育政策和大学管理体制滞后所带来的矛盾,但实际是当时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社会矛盾和思想文化冲突各方面的综合反映,两大阵营的对垒,民族解放运动的深入,美国侵越战争陷入泥潭,世界经济的萧条,后现代思潮的蔓延,共产主义阵营分歧的加深,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等等,都对各国的学生运动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刺激和影响。由于当年人们对教育的社会风险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缺乏有效的应对之策,所以导致学生运动此伏彼起,延续了近十年,给许多国家社会秩序带来很大的冲击。这个事件给人们以深刻的历史教训,虽然这样的典型事例并不多,但是综合因素形成教育社会风险的现实条件是存在的。例如我国目前所存在的大学毕业生“蚁族”化生存现象,既与高等教育的扩招有关,又与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结构与社会的劳动力需求结构不符有关,还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就业环境有关,与现代青年的价值观念和文化习俗等有关。

(二)涉及人群复杂

教育与社会其它系统不同,教育牵涉到社会所有的人,主体和客体都是多元的,教育社会风险所涉及到的人群也是复杂的。各利益主体都有可能因为其自身或其它的原因产生矛盾冲突,引发群体性事件。2005年秋,山西太原、大同,山东青岛、济南,辽宁大连等地的南洋教育集团所属学校相继发生群体性事件,原因是该集团以收取教育储备金的融资方式办学,涉嫌非法集资和欺诈,家长讨要教育储备金。2005年6月江西九江学院发生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大学生不满学校滥收费用。2006年10月江西服装学院、赣江学院连续发生学群体事件,主要原因是办学者涉嫌文凭欺诈。2007年至2008年,川渝两地曾连续发生教师有规模的停课、罢教事件,主要因为教师工资待遇过低和被拖欠。

学校是青少年、知识分子聚集之处,青少年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特点,知识分子也有其特殊的社会敏感性,所以学校往往是群体性事件易发多发之处。教育之所以特殊,还因为其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性、政治性。教育社会风险如果有政治因素在其中,那么就会更加复杂化,牵涉的面也就会更广。1968年的法国“五月风暴”,由最初的学生运动后来演变成为几乎是全民参与的“革命”,实际上反映的是法国整个社会对现代资本主义的文化批判和社会批判。在中国,十年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十分极端的例子,“火”是在大学中点起来的,而后蔓延到全社会。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凡是酿成社会动乱的事件,都或多或少与学校有关系。因此,对这方面潜在的教育社会风险需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三)处理过程复杂

由于各种风险之间存在巨大的并发危险性,如若处理不当,某种风险一旦恶化,就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牵一发而动全身”,引发其它风险的全面爆发,形成冲击波,转化为大规模的社会危机,从而危及社会稳定。前述福建南平血案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子,事件发生以后,南平市委书记到医院慰问受伤孩童,一位中年妇女突然拦路喊冤,声称“我女儿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如果你们不管,我也会去杀人!” 进而又有网民关注起这位南平市委书记和其儿子的学历、权力,质疑他们地位的合法性。一场社会恶意报复事件,不仅引发了家长对学校管理和保安措施的强烈质询,引发了社会对学校问题的关注,而且诱发了关于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探讨,诱发了对权力的批评,牵出了一些其它潜在的风险,很值得我们深思。

另一方面,由于教育社会风险所涉及到的人群复杂多样,在面对风险时,出于各自的利益,各个群体的态度和反映是复杂的,可能会联合起来共同应对,也可能会试图借助于这种风险来谋取自身特定的利益。而且当今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媒体的普及,使得一些社会群体性事件易于被放大,更多的人群被卷入,形成更大的社会波澜。这样一来,就更增加了风险处理的复杂性,一旦处理不好,不仅不能平息事件,还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波动。2008年6月,贵州瓮安县发生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事情起因本来是由于一名初中生的意外死亡,但由于不法分子的煽动,部分人聚众闹事,有关部门处置不力,致使事件扩大,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和学生也被利用的,酿成了一场暴力事件。

三、教育社会风险的防范

与其它社会风险相比,教育社会风险诱致因素更多,情况更为复杂,危害性更大,潜伏性更强,牵涉面更广,因此防范也更加困难。

首先,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教育社会风险要有明确的认识,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过去,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很强,但往往囿于某一方面或某一类社会风险的认识,对教育社会风险的广泛性、复杂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就说福建南平小学事件,虽然学校大门是否打开与凶徒能否行凶之间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校外周边安全的责任也不在学校,但“面对凶手行凶,不少孩子完全没有躲避的意识,无形中增加了无辜伤亡,如果我们的社会、学校和家庭对孩子多一些安全和逃生教育,也许就能多挽回一条如花的生命。” 显而易见,在这方面有关教育部门并不能理直气壮地回应。行文至此,不妨来看看另一个案例。2008年汶川大地震期间,安县桑枣中学校长叶志平被网友们称为“史上最牛校长”,他牛就牛在有风险意识。担任校领导后,他不仅对一栋“豆腐渣”实验教学楼进行了彻底的加固,消除了隐患,而且坚持每学期在全校组织一次紧急疏散演习,力求快而不乱,井然有序。所以,在大震中他所在的学校全体师生疏散仅用时1分36秒,两千多名师生无一伤亡。 如果南平实验小学的校长有叶志平一样的风险意识,结果可能就大不一样。让人十分担忧的是,即使在社会警钟大鸣的条件下,仍有地方提高安保等级只执行了几天,仍有学校把防灾演练当儿戏。2010年5月12日,昆明某中学搞了一场地震逃生演习,事后,该校一位学生在他的QQ空间写下了日志《领导来了,地震逃命走这边,演习还是演戏》。 这反映了某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人的真实思想状态,令人不寒而栗。其实,对风险认识不足就是最大的风险。

其次,要努力提高识别教育社会风险的能力。关于社会风险的评估,学界已经有不少的研究。对于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学者们也提出了若干设计。但是,由于教育社会风险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社会风险,现有的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并不适用,也很难用一种办法和一种尺度来评估。因此,要根据教育的具体实际,对社会风险进行科学的分类,在此基础上分别提出符合实际的评估办法和指标。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纵向上应当分层评估,有国家政府层面的,有地方各级政府层面的,有各级各类学校层面的;横向上应当分类评估,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教育本体的、外部的、内部的、显性的、隐性的、综合的等等都应有。需要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的有利条件,建立起社会风险信息分析系统,以及时发现可能导致教育社会风险的系统最小变量,把危机消灭在萌芽之中。

再次,要着力构建教育社会风险防范的系统。教育社会风险的广泛性、复杂性和危害性,决定了其防范不能只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做,也不能只由学校来做,而要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立足于社会群防群治,构建多维多向的综合防范体系。从政府公共管理的角度讲,对于可能引起教育社会风险的外部因素要从源头上加以治理,同时,要制度上从系统上解决好协调应对问题。“关键在于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没有将校园危机预警分级纳入研究讨论范围,致使各省教育管理部门无法对校园危机进行分级管理,缺少相应的权责机制,危机处置能力和危机管理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存在缺失和不足。” 因此,教育社会风险防范要在制度上加以规范,机制上加以保障,举措上加以落实。如果仅仅停留在临时性的社会动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防患于未然,也不可能持久有效应对。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讲,一方面要加强危机管理,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一方面要加强教育,使教师和学生有充分的社会风险意识,了解各类风险和灾难防范的知识,有实际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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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见《教育发展研究》2010年11期,正式发表时略有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