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博弈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0-20 15:50:00 人气:

社会分层与农民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博弈的教育社会学分析
邵书龙/上海大学社会学博士

提要:农民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落实难不仅在于执行难,而且还受到国家教育体制和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在围堵策略和多方博弈机制下,“两为主”政策下的教育获得成为农民工阶层再生产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contain机制,围堵策略,政策执行,府际关系

 

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事关我国城市化的推进速度,也与进城农民工利益相关。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政策的演进路向及其策略变化,表明教育决策和执行过程是一个府际关系与利益博弈及其副产品——城乡二元结构下社会阶层的再生产过程。因此,只有从多个视角考察,才能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制订的逻辑框架。“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城市公立学校接收为主”政策历经了长时间的问题认定、议题创立到制订成文和反馈的历程,涉及农民工子女如何接受义务教育的系列“政策群”。1作为一系列关涉亿万农民工阶层利益的系列政策,其实施效果也势必延伸到教育实践所赖以产生的社会结构转型以及国家对农民工阶层的基本关系和管理策略。简而言之,这一政策体系的内部结构是由输出地政府、流入地政府、中央政府、教育部门、农民工群体等相关方组成,外部环境则由二元城乡管理体制、国家经济战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及考试体制等构成。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只有站在高处,才能全面地把握、阐释和解析其实施效果。另外,“两为主”政策也受到国家对农民工基本治理格局和大城市对流动人口采取“规模控制、严格管理”总策略以及相关部门对流动劳动力实行“证卡合一”管理模式的影响和制约,2所以,我们分析农民工子女教育时,还要考量国家农民工战略的基本格局,这样才能对“两为主”的发展趋势和演进方向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伴随着流动儿童随父母迁移城市,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出生并长大,这一新的群体对城市教育资源的竞争与渴望,已不可避免地与国家及原来的城市居民阶层产生了复杂的博弈关系。换言之,农民工子女对教育机会平等的追求不再是单纯的教育获得过程,还是一个多方博弈和治理策略演进及农民工阶层再生产过程。

一、国家与农民工关系格局下的教育策略

1.contain3机制下国家对农民工治理的总策略

对有关“两为主”政策研究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相关研究多从政策执行或财政投入的角度进行阐释,较少以系统方法对“两为主”政策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对“两为主”政策的核心内涵——如何从国家与农民工关系的战略高度解决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则大多语焉不详。究其原因,也许在于未能从理论上认识国家与农民工关系的核心内容,即没有对农民获得城市市民权(citizenship)的国家意愿做出准确判断,没有能建构起国家对农民工管理策略的解释模型。尽管我国在流动人口转化为城市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充裕劳动力上取得了很大成功,并使之成为支撑国家经济从计划向市场的动力,但根据苏黛瑞的观点,“不管国家怎样及时地用振奋人心的语言解释这样的变化规律,截至90年代末,国家并没有提高暂住者获得真正的城市市民资格的机会”。4进入新世纪,国家制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从战略发展高度赋予农民工“产业工人”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十几年延续下来的国家与农民工关系模式是否发生了转变呢?我们来看两个例子。以北京为例,改革之初,周边农民进城从事农产品贸易,促进了城市流通,丰富了市民生活,但政府对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并造成管理混乱的现象只采取简单的管与堵措施,将走街串巷的小贩赶出了城外。但是这种办法并不能维持长久,后来政府决定采用疏导的方式,考虑在城区开放农贸市场,变被动为主动,由政府出面在区界内建立农贸市场。5这对以后城市管理部门处理其他民间自发市场提供了一个先例。这种治理转型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对原有城市管理体制的维持性变化。按陆学艺的说法,城乡管理体制在转轨过程中还没有衔接好,旧体制下的城市还没有培育出具有弹性的吸纳外来人口的机制。6“堵”与“疏”的交错运用更是一种治理策略的转换,而不是真正对农民敞开大门。从一个更高的技术层次而言,也可以将其概括为以围施堵,是一种围堵策略的高级运用。90年代后期,国家对民间自发市场的管理中,在将围堵策略运用于维持二元结构体制的可控式变迁机制方面已经相当成熟,笔者称之为contain机制。此机制将新兴市场力量纳入到国家可控的经济社会转型中来,这是国家应对二元社会体制转型的总策略和主机制,也是国家处理与农民工关系的一个总原则。

2、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制订的教育生态背景

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最初是由农民工移民社区自发举办流动儿童学校而进入公共问题视野的。在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原有的城乡隔离状态被“农民工”这一市场隐喻所解构,产生了市场的缝隙,流动儿童在城市的教育需求被作为新的商机开发出来,并形成一个新兴的自发市场。现在看来,这一创新毫不奇怪。但其所遭遇城市教育部门之反应,与农民进城初期贩菜所遭遇工商部门之反应如出一辙,先是被封堵,随后逐渐改为疏引策略。围堵策略的变化没有超出contain机制这个总策略所要求的内在逻辑。只是这一次的博弈对象和交易内容由原来的劳动、公安、工商、粮食、税务、建设、铁路、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证照费或租金、税收、罚没等变成了相应的借读费和赞助费。由堵转疏的策略变换,也使教育部门获得了增量收益,这应该是中国城乡二元化教育体制走向均衡化和向教育公平转型的一条独特路径。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地区在解决流动儿童教育这个问题时,并无一定之规,流入地政府往往会根据本地流动人口规模、结构等状况,实时调整针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管理措施。在初期出于对外来人口大量涌入的担心以及封堵策略的实施,公立学校一般通过高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将流动儿童阻滞门外。但是随着城市户籍生源的减少,以及“两为主”政策的出台,尤其是规定财政部门对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需给予一定补助、教职工编制按实际接收人数进行核定之后,7城市公立学校接收流动儿童的积极性才得以调动起来。流动儿童的及时补入减缓了2000年后中小学大裁并和教职工大精简的总趋势。那么是不是真正放开了流动儿童的就学门槛了呢?远远没有。“两为主”政策实施后,多数流入地政府制订了一些软性约束机制,并将流动儿童入学与流动人口总量控制以及当地的社会发展规划密切联系起来。可见,流入地对流动儿童教育的管控措施是立足于“疏堵结合”的治理策略上的。对“两为主”教育政策的分析需要兼顾其教育生态系统。事情远不止此,“两为主”决策过程将众多社会行动方裹挟进去,存在更为复杂的博弈机制,除了流入地和输出地在入学安排和经费分配方面的矛盾之外,中央政府也需要调动更充足的资源、发挥更有效的治理策略,才能化解这一新兴教育市场及模式对二元结构的渐进变迁带来的剧烈冲击。

二、contain机制下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疏堵策略

1、“两为主”如何成为“三为主”?

90年代中后期大量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外迁,不少人是在流入地出生并成长。对此社会变动,教育体制的应对措施仍是维持二元结构的渐进变革趋势。“两为主”作为国家应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核心政策,并没有脱离这一宏观背景。广州、上海、北京等地于90年代出现了流动儿童学校,其办学人在初期大都遇到过被驱赶、被查封的遭遇,但是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社会各界对流动儿童追求教育机会平等的呼吁,使得这个市场规模越来越大。2002年前后全国已达到数千所学校,有几十万流动儿童在此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还没有一个民间自发市场像流动儿童教育的运行这样令国家备感棘手,迟迟拿不出一套全面稳妥的规制方案来。城市不敢轻易接纳流动儿童的行为逻辑极为复杂,除了担心形成教育洼地,管理者还有更深一层的忧虑:农村流动儿童在城市入学只是冰山一角,隐匿其后的则是社会深层结构的变迁。比如,农民工的市民身份、医疗保障、居住权、户籍等问题以及非户籍学生在城市的中考和高考权利问题等,都会因为这个问题的解决而一发不可收。中考和高考制度的较大变动会严重冲击城乡教育体制的等级化管理,并对社会结构的变迁产生重大影响。城市管理部门在维稳心态下,对农民工子女学校束手无策,反致其发展坐大,结果把越来越多的农村留守儿童吸纳进城市。对此汹汹之势,不能堵,只能疏。2001年5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12条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2003年9月国务院六部委联合发文,再次强调“两为主”方案解决这一问题,明确了流入地政府在解决流动儿童入学问题上的管理责任。意味着前期的封堵策略转向疏引策略,但最近有研究发现“两为主”政策在流入地政府很难落实,更好的政策建议也没有得到各方的回应8。原因何在?其实,在疏引策略中仍隐含着围堵的内容,“两为主”的核心要义不是二条而是三条:第一,农民工子女的大部分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第二,进城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流入地政府要管起来。第三,进城流动儿童的就学应以城市公立小学为主。这三条是中央政府、输出地政府、流入地政府和教育行动者反复博弈彼此妥协的一个结果,所以“两为主”政策目标实际是疏堵结合的“三为主”方案,也是二元结构下利益相关方相互博弈而达致的、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基本解决思路的整体规划。在2001年的文件中,“三为主”原则是有明确表达的,第7条强调了完善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3年的《意见》中虽然没有提及“三为主”,但在随后各流入地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流入地是不负责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的。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中,第12条也是按“三为主”的内容进行阐述的。“三为主”与“两为主”出发点大不一样。它将原来简单地阻滞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封堵策略,在流入地生源大量减少并有大量空闲学位情况下,改为放开一部分随迁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以换得在更广阔的范围阻住大部分的留守儿童进城。“三为主”的出台是在教育行动者持续冲击城市计划教育体制,而管理者疲于应付情境下,城乡义务教育体制渐进转型的围堵策略的典型运用。不仅如此,“三为主”政策还有更深一层的战略考量,它以向所有在农村户籍所在地读书儿童全面免除学费为代价,以换取根据户籍学籍双认定条件下的中考、高考体制维持不变,并以向城市农民工子女开放城市小学、初中和中职教育资源为代价,以阻住外来人口在流入地城市参加中考高考的广泛诉求。所以“三为主”实质是“三保底”:保户籍属地化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底线不被全面突破,保中考、高考学籍户籍双认定考试福利体制不因借读生大量涌入而崩坍,保城市优质教育资源按常住户口人员子女、原下乡青年子女、台胞子女、博士后子女、部队随军子女、华侨子女、父母一方为常住户口人员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持有本市寄住证的各类人员子女、企事业子弟和外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等级身份顺序进行分配。毋庸讳言,“三为主”没有完全解决入学平等,它是一种对城乡教育体制现状的适应性变迁,是国家对二元体制渐进改革思路的一种维持。当然中央政府为此也承担了相当大的财政责任,以至于将预定在2010~2015年实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方案提前了5~8年时间。

2、教育券模式能解决“两为主”的政策困境吗?

针对“两为主”执行落实难,财政投入不能确保的状况,不少学者提出了试行教育券以协调流入地和输出地利益。这是否可行呢?笔者认为,这一建议不会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城乡教育体制格局下被采用。因为中央政府已经通过多方博弈确立了“三为主”的投入分配格局,近期内则很难变动流入地和输出地政府对教育投入的配置格局,中央政府在责成流入地政府负责流动儿童的教育经费筹措之前,已经尽最大努力和输出地政府共担留守儿童的教育经费,二者达成了就近入学解决留守儿童的财政合作方案。这一过程从“两免一补”就开始了,2001年秋中央财政即安排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外流儿童较集中的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从1亿元逐渐提高到2004年的11.7亿元,2005年安排资金达到28亿元,并从原来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也就是外流儿童较多县约1400万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扩大到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家庭的3000万学生。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小学生补贴为200元,初中生是340元。中央财政分别承担35%和41.2%。对留守儿童寄宿制学生生活补贴小学生每年外加400元,初中生加540元。此举果然使大批学生回流。根据新华社记者对广西梧州、玉林、贵港等地的调研,农民工子女从外地私立打工学校回流情况特别突出,仅苍梧县就有1000多学生回流,岑溪市超过1000人,蒙山县每所中学都有十几个回流学生。致使当地小学每班达到70人,中学竟达到90人。确保了三分之二至少1600万留守儿童不外流,中央财政拨付了相应的配套经费。设想如果输出地政府像鼓励农民外出打工那样也纵容留守儿童外流,那对流入地来说将会是怎样一幅景象啊!根据项继权对武汉四区的调查,76%的农民工表示会把子女带到城市读书9 ,这意味着全国至少会新增1000万流动儿童。因此流入地政府一味弱化自身职责,强调教育经费不足是没有道理的。中央政府和输出地政府都不会再把人头经费与流入地政府分享。那是不是流入地政府就很冤亏呢?不是,实际上中央政府和流入地政府也有一个博弈合约,而且这个财政博弈明显是有利于流入地政府的:中央政府放任它可以在不负责农民工社会福利情况下占有他们的劳动剩余,因此它没有理由不负责这部分人子女的教育投入,和以往只给政策不给钱的方式不同,中央政府这回支付了真金白银,它决心每年拿出几百亿经费首先给付中西部地区,其用意也是尽量吸纳回流学生,并顺带解决农村义务教育越来越严重地滑向私立教育的窘状。中央政府提前五年在农村推出免费义务教育10,实出于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在城市外流和农村私学抽吸下有溃散之虞。上世纪末私人经济兴办教育,已经非常成规模,国家对此加以规整也实属必然11。这几乎是面对竞争性基础教育现状挽住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的唯一措施。

3、“两为主”方案中更大的围堵对象是什么?

当然,国家这么做也不单单是出于财政投入的因素,问题的重要性已经超出了对经费比例的讨价还价。教育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本身就是二元社会结构差别的一部分,其变化自然对二元结构渐进变革产生深刻影响。广东省1999年流动适龄就学儿童为20万人,2000年即骤增至30万人,深圳市1999年流动儿童占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8.3%,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26%12。东莞市2001年非户籍学生占总数的23%,2005年即快速增长到50.4%。与此进程相反的是城市生源急剧减少,北京自1998年后每年要裁并掉一百多所学校,本市户籍小学生数量每年以8%的比例递减,由1998年的92万人减至2000年的75万人,2002年更降为62万人13。上海2003年小学生数量比1995年减少45万,降幅为40%14。任由此趋势发展下去,不出数年农村户籍生源将会全面超越城市户籍生源。当这一局面出现时,以户籍为条件的城市中考和高考福利制度,将再无继续维护的理由。如果大城市上百万流动少年在初中毕业或高中毕业时,因为没有当地户籍而无法参加流入地的中考和高考,那将出现严重的社会后果。2008年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律师在广东省两会上提交建议,外来工子女在广东读书达一定时间后,应该考虑让其作为广东籍考生,在广东省参加高考。试问我们的教育体制、考试体制和城乡治理体制对此变革诉求准备好了吗?所以如果不能把流动儿童少年中考前引回原籍,假以时日,终会引起原有教育体制的震荡,从而打破城乡社会固有的运行规则,引发二元社会结构的快速变迁,这与国家以稳定为主、寻求渐进性结构变迁的政治经济战略相抵牾。提前五年推行农村免费额义务教育,以及尽快实行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是新形势下国家以经济手段施行围堵策略的新方式。“两为主”政策的实施,使流入地政府在担负流动儿童义务教育责任的同时,也将其临时学籍予以严格管控,强调学籍卡的省际衔接和电子卡的严格管理,并在初二、初三阶段就开始与输出地接续该生回流事宜,也就自然杜绝了其在流入地借读三年却无法参加中高考的尴尬局面。素质教育和新课改之后,各省教材体系、授课方式和考试内容愈加分殊,城市流动儿童为应付中考,一般在初一或初二上学期就要回流老家。而各省高考试卷更是五花八门,按教育部2006年的规定,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农民工子女即便在城里借读完高中,高考还得回到老家参加考试。这是“两为主”中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教育围堵策略与农民工阶层的再生产

1、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教育场域中以围施堵的具体策略

中央政府出台“两为主”后,虽然地方政府都喊出了“不让一个农民工子女失学”口号,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各省市无论在学生经费的划拨,师资的配置,学校设置及布点等,仍然是以户籍人口为基础,流动人口子女仍然被排除在总体规划之外15”。据统计,即使在总量控制条件下,广东每年需建1000人规模义务教育学校370所,每年需增加财政投入66亿元16,才能跟上外来学生增长的速度。北京市取消借读费后,40万名流动儿童按生均培养成本1500元投入,每年至少需要投入6亿元左右,这只是一个基本的投入。浙江瑞安2003年实行“同城待遇”政策,结果立现教育资源紧张,政府财政备感压力。流入地政府的确对“两为主”普遍存在执行困境。“多数大中城市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了有限接纳的策略,认为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农民工盲目进城17”,有限接纳实是寓堵于疏、疏堵结合的contain机制。各省市的策略手段既有相似之处,也因教育条件不同、区域发展规划下的流动人口管控手段不同,从而在应对和落实“两为主”的执行措施上呈现具体差异。一般来说,各地针对“两为主”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农民工子女在非户籍借读生等级序列中都被安排在最后一位,并要求监护人有六个月~五年的暂住期和提供一系列证明。广东省规定,“流动人员在同一市县暂住5年以上,有合法就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的,其子女入学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北京市教委关于借读的程序是:申请入本市中小学校借读的外省市学生,应由其家长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政府出具的没有监护就学条件的证明材料和家长在京居住或暂住证明等,向学生暂住地区管片学校提出申请。另外,在长三角和珠三角,以公立小学为主实际并没有实现,比例普遍低于50%。外来学生就读民办学校的比例大致如下:广州达62.66%、深圳达58.70%、东莞达70.53%、中山达55.97%、惠州达60.47%18。上海在经过一个时期的试点之后,以每学期向农民工子女学校提供1500元补贴来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既确保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此举节省了大量投入。从“二免一补”到“免费义务教育”再到“两为主”,国家在较长时间里始终在全局和战略方向上统筹谋划城乡教育布局的contain机制,即在大迂回中实现大围堵,经过一系列治理策略的转变,14岁以下留守儿童终于从2000年的2300万人回流到2006年的4000万人19,“两为主”政策的围堵目标基本实现。只有尽量弱化留守儿童的外迁趋势,使其在原有的城乡教育体制下实现稳妥的社会流动,才能保证二元社会结构变迁的渐进趋势。根据蔡迎旗对黄冈革命老区的调研,6岁以下留守幼儿的规模也在扩大,并且出现社会性和个性心理与行为方面的发展明显滞后于非留守幼儿现象20。根据彭虹斌对洪湖市的调查,留守儿童占到农村学生总数的60%,其教育由于无人监管,教育质量严重下滑,某镇五个班的数学平均分竟然都不及格,其它各科成绩也很差,致使这些学生初中后的失学率偏高21,纷纷走上外出打工的路。对那些随迁城市或在城市出生的农民工子女,城市政府在本地户籍儿童生源大量减少情况下,主动开放了小学和初中的一部分空闲学位,并有限度地将一部分原只提供给城市户籍生的中职、技校学位,特别是把一些师资和条件比较差的专业让渡出来,以最大可能地堵住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参加普通高中考试进而提出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可能性。这些人基本上成为80后农民工中的技工。

2、“两为主”政策与农民工阶层再生产

从“两为主”教育政策围堵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新的维持社会既有结构的策略和手段,教育和考试资格的认定和管理成为维持原有社会分层体系的一道重要门槛。现代社会通过教育取得职业成就的过程变得越来越重要,柯林斯说,“在分析社会成层和社会流动的原因时,教育已占据中心地位22”。农民工子女迁移城市,寻求二元体制以外的渠道实现向上流动的诉求,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以及国家对农民工关系治理策略的大格局下,嵌套于一种通过不同的教育机会分配方式而维持原有分层机制和社会底层的再生产过程中。周济在2005年全国职成教工作会议上说:“现实表明,农民工子女急需职业教育,‘读完初中上职中,打工致富一路通’”。2007年7月,中组部、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卫生部、团中央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及群团组织要积极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从物质、住宿补贴、财政拨款、免费上学到生活关爱非常周到,可以看出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是真关心,对流动儿童的关心则是温柔中透着冷峻。表明国家在有意识地将农民工子女义务后教育导向城市所亟需的劳动力的生产和培育上,也反映了国家尽最大可能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教育体系,以围堵住不能放开的最后的底线——城市中考和高考的福利体制。国家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两为主”政策及策略,充分反映了在传统城市管理体制下依靠户籍管理维护社会渐进转型手段逐渐弱化之际,二元社会管理体制启动了现代社会最重要的分层变量——教育机会的获得,以维护社会结构渐进变迁的趋势。Contain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农民工子女在从流动到留守的教育过程中,既受到学业本身不连贯、不衔接的影响,也受到国家政策对中考、高考以身份等级划分报考资格的限制,就在这种欲纳还拒的心态和体制下,农民工子女在获得了9年免费义务教育后,却渐渐失去了获得更高教育机会的制度性机遇。流动儿童在contain机制的策略作用下,被一步步型塑为城市化的劳动力资源,成为迁移农民工的第二代,而留守儿童因为留守生活的不稳定和留守学习的不连贯,大多在初中毕业后就走向打工之路,加入城市劳动力大军,成为第二代农民工。新一代的农民工阶层就这样被再生产出来了,一个庞大的新式农民工群体就这样形成了。他们在社会流动的阶梯上渐渐地沉淀下来,不再是因为户籍和身份,而是有了新的口实——没有考上高中和大学。这一设计将会化解底层社会的怨气和不满。国家也因此而做好了户籍改革的准备,以教育分层为标准的新二元结构体制将以更柔性化、看似更合理化的面目出现。

 

注:

1关于“政策群”,见李强,“试分析国家政策影响社会分层结构的具体机制”,《社会》,2008年第3期。

2北京决策基地课题组,“调控北京人口规模的有效途径”,《前线》,2007年第2期。

3Contain一词包含二个相反相成的语义,一是遏制,二是容纳。汉语没有相对应的翻译词汇,大陆学者简单地将containment翻译为遏制战略,而香港学者一般翻译为围堵战略,后者稍妥帖。

4Dorothy J. Solinger,《Contesting Citizenship in Urban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9,pp56.

5<西城区工商局文书档案>。

6陆学艺,《社会流动与社会重构》序言,第3页。

7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2003年9月17日。

8徐建平,“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两为主政策的再思考”,《教育与经济》,2008年第1期。葛新斌,“两为主政策:演进、问题与对策”,《教育理论与对策》,2007年第8期。“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9期。周佳,《教育政策执行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第86页。

9项继权,“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选择与制度保证”,《华中师大学报》,2005年第5期。

102005年11月10日,教育部发布《中国全民教育国家报告》,设定农村比城市早五年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11黄卉,《黑户农民工子弟学校合宪不合法吗》,“比较法研究”,2007/6)

12张铁道,《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未来出版社,2003年,第11~12页。

13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年鉴》,1999年第66页。

14刘义程,“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问题探析”,《教育与职业》,2005年第12期。

15张军凤,“农民工流动子女义务教育制度的多维分析”,《当代教育科学》,2007年第17期。

16葛新斌,“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9。

17杨润勇,“新背景下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分析与建议”,《当代教育论坛》,2009/7。

18葛新斌,“外来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现状及政策建议”,《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年第9期。

19段成荣,“留守儿童的一些情况”,《红旗文稿》,2008年第7期。

20蔡迎旗,《留守幼儿生存与发展问题研究》,江苏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0~33页。

21彭虹斌,《流变与博弈——一个农村镇30年教育变迁》,重庆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1页,第194页。

22柯林斯,“教育成层的功能理论和冲突理论”,《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华东师大,2009年第35页。

 

(文见《教育发展研究》2010年第11期,正式发表时有所修改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