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县扩权改革对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的影响——基于河南省的改革实践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6-12-19 10:24:00 人气:

赵海利/浙江财经大学 (杭州 310018)

摘 要:本文利用2000-2012年河南省108个县(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对强县扩权改革在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方面的成效进行了严谨的科学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强县扩权改革并没有显著增加扩权县(市)的生均义务教育预算内支出额,也没有逆转原有的义务教育投入地区差距。原因在于强县扩权改革对义务教育投入产生了两股作用方向截然相反的力量:一股力量扩大了强县与非强县的义务教育投入差距,力量的源泉在于改革带来扩权县(市)本级财政能力相对未改革县(市),得到快速增加;另一股力量缩小了改革县(市)与未改革县市的义务教育投入差距,主要源泉在于强县扩权改革后,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上移。相对未扩权的经济弱县,扩权县(市)获得了更少的净转移支付额。整体而言,强县扩权改革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强调公平正义的政府治理理念,将强县扩权上升为扩权强县,同时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央和省级政府投入责任,将有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强县扩权改革;义务教育投入双重差分

改革开放后,中国采用了“中央—省—地级市—县—镇”五级政府的管理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五级管理模式带来的“财政漏斗”“权利漏斗”和“效率漏斗”,阻碍了县域经济发展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为缓解县级财政困难,调动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受改革惯性和成功经验的影响,2004年开始,河南、江西、湖北、安徽、吉林等省先后实行了以精简纵向财政层级结构、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主要特征的强县扩权改革。本文以河南省提供的渐进性改革为例,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对强县扩权改革缩小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上的成效进行剖析。同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一是数据不仅仅局限在2006年及以前年份,而是扩展到了2012年,可以检验已有结论的适用性;二是经过我们严格的检验,河南省的改革较好地满足了双重差分方法的基本条件:随机分组、随机事件、政策实施唯一性和同质性,可以看成一次“准自然实验”(quasi-natural experiment),得到政策效果的无偏估计,这一研究不仅为那些剔除渐进式省份的研究提供了参考,也丰富了人们对渐进式改革成效的认识。

本文基于河南省强县扩权改革基本满足双重差分应用条件的基础上,考察了强县扩权改革在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的成效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强县扩权改革并没有显著增加扩权县(市)的生均义务教育预算内支出额,改变原有的扩权地区、非扩权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差距。为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对策:

1.强调公平正义的政府治理理念,将强县扩权变成扩权强县。

2.深化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央和省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责任。

《教育发展研究》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