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国际合作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1-2 0:23:00 人气:

促进教育质量保障活动的国际合作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常务副院长 江彦桥

关键词 质量保障 国际合作

新年伊始,接到亚太地区质量保障网络组织(APQN)理事会的通知,我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的理事。能够从来自11个国家和地区的候选人中被选为四名理事之一,我理解,这与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多年来的国际合作交流,已经在亚太地区教育质量领域中建立了相当影响力和地位有关,更与中国教育的声誉、中国教育在亚太地区的地位密不可分。趁即将参加2月初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APQN第三届年会之际,仅以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交流合作为题,讨论日趋活跃的国际质量保障活动;并以近年来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的积极实践为例讨论促进教育质量保障国际交流合作的意义。

一、国际高教质量保障活动日趋活跃

有学者将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动向归纳为:质量保障体系正日趋完善,并在世界范围内逐渐推广;质量准则愈益注重学生学习产出;质量保障开始走向国际化。[1]

90年代以来,质量保障确实已经获得国际上普遍的认同。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巴黎召开主题为21世纪高等教育的世界大会。质量和质量评估得到大会的首肯,并被写进了《关于21世纪高等教育的世界宣言:设想与行动》。大会号召各国高等教育界优先考虑付诸行动。目前,建立了质量保障体系的国家或地区已经有90个,共有外部质量保障(EQA)机构150个。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尤其是欧洲,都已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质量保障体系。亚洲的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蒙古等国也已经都建立了本国的质量保障体系。

一些国际组织如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与世界银行等纷纷主动加入到质量保障领域。OECD与UNESCO2003年起联合开发《保障跨国界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指导方针》,2005年10月正式发布。其主要内容包括给政府、高等教育机构、学生团体、质量保障和认证机构、质量认可和资格证书评估团体、咨询和信息中心以及专业团体提出关于跨境高等教育质量的指导方针。

十多年来,世界各地区纷纷成立了区域性的质量保障组织网络。如北欧质量保障机构网络(NNQAA,1992)、中美洲(CSUCA,1997)、南美洲(1998)、美国(C-RAC,地区性认证机构网络、ASRA专业认证机构网络)、欧洲质量保障协会(ENQA,2000)、欧洲中部和东部(2000)、加勒比国家(CANQATE,2002)、拉美和西班牙(Riaces,2003)、亚太地区质量保障网络组织(APQN,2003)、非洲(Aqanet,2004)、欧洲认证机构联合体(ECA,2003)。[2]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际性、区域性质量保障组织/网络都在积极制定区域性质量保障标准和外部质量保障机构准则。

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ENQA)制订了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和准则(包括学校内部与外部以及欧洲外部),要求欧洲各国的质量保障体系都要遵循这一标准和准则。

成立于1991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国际网络(INQAAHE),目前至少有51个国家的135个质量保障机构加入了该网络。目的是交流质量保障方面的经验和良好实践,促进国际合作,探讨全球发展。2005年在新西兰惠灵顿经INQAAHE全体大会65国代表讨论通过了“范例的指导原则”(Guidelines of Good Practice)。期望作为各国和各地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所共同遵循的准则。

作为INQAAHE内的一个地区性网络, APQN目前已经拥有54个会员国(地区)。APQN由世界银行提供资助。2005年3月在新西兰惠灵顿召开首届年会后,2006年3月APQN在上海召开第二届年会。会议主题是“区域流动背景下的质量保障合作”,涉及到国家教育质量保障框架、区域性跨境教育质量保障合作,跨境教育质量标准等多个方面。APQN也有“会员资格准则”,要求参加网络的外部质量机构都能符合这一准则。

作为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波隆尼亚进程”[3]打算在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波隆尼亚进程的要点和目标是: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所有国家均采用欧洲高等教育学术资格框架。欧洲高等教育区所有国家的质量保障机构都遵循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网络提出的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和准则。同时建立各国之间的合作和网络。实现学生参与、国际合作和学校内部的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各国质量保障机构的欧洲注册制,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欧洲高等教育区所有国家相互承认学位和学分。各国当局和其它方面承认由两个或多个国家共同授予的联合学位。

2006年4月亚太地区国家教育部长参加了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召开的国际教育论坛。会议签署了《布里斯班公告》。《公告》内容聚焦在(1)学生以及研究人员流动;(2)构建亚太地区教育质量保障框架;(3)跨国的学历及经历认证与互认,包括教师基础能力认证准则。2006年11月“《布里斯班公告》高官工作组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会议除相关议题外,还讨论了亚太地区教育一体化的可能性。

国际质量保障机构组织活动的主要努力目标:(1)区域性统一的质量保障框架;(2)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准则。对于在区域内推进统一的质量保障框架,各国的目的并不相同:欧洲高等教育区期望能真正做到欧洲各国之间高等教育和高等人才的互通,便利欧洲和其它各洲之间高等教育和人才的互通。然而对亚太地区而言,教育输出国更多的是希望为教育服务贸易扫除障碍;教育输入国的目的,则是保护本国利益、保护学生利益。

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目前主要包括:人员互访、专家互聘、认证或审核结果的互认,参加国际会议,参加国际组织。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近年来积极参与质量保障的国际性活动。受APQN的委托,2006年3月成功地承办了第二届年会暨“伍域流动:质量保障的合作学术研讨会”。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近80位国外代表来沪参会。会议受到普遍好评。作为INQAAHE的成员,上海教育评估院也积极参加其活动。

加强与国内国外教育评估组织的互访。评估院先后访问了英国、美国、芬兰、瑞典、德国、爱尔兰、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教育评估机构,与香港学术评审局、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开展人虽互相短期实习访问等。

目前正积极策划聘请国外教育评估专家参加上海的教育评估活动。并争取尽早实现与国外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结果的互认等。

上海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有232个,为保障跨境教育质量和学生利益,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评估院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的指标体系、认证办法等相关文件。2006年7月,专家组对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进行现场认证,经讨论通过了对悉尼工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择时将对社会公布认证结果。这是国内首家采取国际上通行的认证办法对中外合作办学进行的成功尝试。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拟定期召开上海教育评估国际论坛,举办教育评估学术研讨会,加强国内外最新教育评估理论、方法与技术的交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考察活动,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和相关资料统筹管理制度,并与后续选派工作挂钩;加强与香港学术评审局及其它地区评估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作用;密切与发达国家及国际教育评估组织的联系,努力寻求跨国教育认证合作;派员参加相关国际会议:如 APQN年会和INQAAHE的双年会等。

三、促进教育质量保障国际交流合作意义的思考

促进教育质量保障的国际交流合作的意义在于:

(1)提升教育质量外部保证机构自身的能力。

(2)积极参与质量保障的国际性活动,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争取达到比较理想的境界,那就是两国或多国的质量认证机构共同签订互相承认的协议。

(3)促进本国的质量保障和认证能够在世界上得到认可;进而促进本国的学历、学分与外国的互认。

(4)参与质量保障的国际活动,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

我国教育部基础教材发展中心(NCCT)从2001年起受教育部委托开展对我国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实施认证。NCCT积极与国外同行合作,经过多年的努力,他们的认证已经得到不少外国认证机构的肯定,在国内外建立起自己的声誉。目前已有欧洲国际学校委员会(ECIS)、美国西部地区院校委员会 (WASC)与他们签署了相互承认认证结果的协议。NCCT的实践就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的成功范例。

以下仅从上述意义中的第3和第4两点来讨论促进教育质量保障国际合作的意义。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等教育学位、学历在国外并得不到应有的承认。我国学生出国留学,迫切希望在国内取得的学位、学分能得到国外大学承认,直接去海外正规高等教育机构就读更高层次的学历学位课程。外国来华留学生也希望在中国取得的学位、学分能得到其他国家大学承认。而我国高等教育国际认同度较差,已成为制约留学生教育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入WTO后,我国政府先后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正式签署《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与我国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近20个。然而“双方互认学历学位,并不代表两国所有高等院校都会被相互认可,目前仅限于官方认可的‘能够颁发学历学位的正规院校’。在这个大框架内,还存在许多技术性问题。由于国家间教育制度、学位体制、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具体落实协议也需要进一步磋商”。[4]这就是说已经签署的政府间互认协议,尚不能完全解决两国学位学历互认问题。中外合作办学、出国留学,跨国教育发展到今天,我们的学生急于希望通过强有力的质量保障和认证系统来保护自己,免于成为劣质教育的牺牲品,希望通过有效的学历、学位国际互认机制,便利自己持有在国内(本国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或国外学习取得的学位、学历、文凭,在国内或国际劳动市场工作。促进本国的质量保障和认证在世界上得到认可,进而有效地促进本国的学历、学分与外国的互认。这一想法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

我国的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质量保障国际活动,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中国应参加到所有的重要国际组织中,融人其中,参与其中,参加各种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进程,在体系内部维护中国的利益,维护国际和平,使中国成为国际体系中主流国家,提高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5]中国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加入国际或地区性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既要利用国际组织维护自身的利益,也要通过国际组织来谋求自己的利益。与此同时,还必须通过加入国际组织来改造自己,推动自身的发展。就世界质量保障活动的发展而言,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存在很大差距。在国际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不断发展的今天,要想维护自身的国家利益,我们就必须积极参与建立新的国际或地区性的质量保障规范活动。

在完善已有的国际或地区性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制度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这些国际或地区性组织及其制度。对现有的国际或地区性组织及其制度中的不合理、不公正方面进行渐进性地改良。中国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或地区性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及其制度的创建和改造,使这些组织规定的原则、决策程序更加有利于保护和促进中国的利益。例如我国是当今世界是最大的教育输入国,中外合作办学,近百万学生自费、公费出国留学。因此在制定区域性或国际性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相应规则时,我们如自外于这些游戏规则的制定活动,就无法保证我们应有的话语权,无法保证我国应有的利益。

积极参与质量保障国际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国在地区性质量保障机构合作机制中的影响力和主导地位。例如在处理东南亚地区教育质量保障合作方面,与我们一样同为教育输入国,东南亚国家在积极开放教育市场的同时,有效地保护了自己。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越南等国都在几年前就建立各自的国家认证中心,建立了质量保障体系,并且在亚太地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网络活动中非常活跃。我们与东南亚国家有许多相同(似)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也有许多共同的困惑或难题,我们应当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更多地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结成利益共同体;我们也可以与之取长补短,进一步开展质量活动中的互访、互聘和互认。

中国教育质量保障机构要参与国际或地区性质量保障机构网络组织及其制度的创建和改造,使这些国际或地区性组织规定的原则、决策程序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国的利益,这些是以充分的研究积累为基础的。中国教育经历了长期的自我封闭,在参与国际组织方面,无论是参与机制、意识和技巧等还有诸多不适应国际组织发展的现实以及自身的需要。这些还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不断实践。

参考文献

[1]毕家驹,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动向,《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6年第4期

[2]Dorte Kristoffersen and Dr.David Woodhouse,An overview of world issues in quality assurance,Australian Universities Quality Agency,June 2005

[3]波隆尼亚进程(Blongna Process)。它由1998年英、法、德、意四国教育部长的巴黎会谈为起点,着重研究和协调欧洲各国高等教育的一体化进程。波隆尼亚进程确定了学位互认、质量保障、教师标准、人员流动等12个优先发展领域。目前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参加国已经达到47国。

[4]互认学历学位,中国学生受益几何?http://edu.tom.com,2003年11月13日

[5]叶自成,中国实行大国外交战略势在必行——关于中国外交战略的几点思考[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0.1

 

(文见《中国高等教育评估》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