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教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申报表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11-5 13:44:00 人气:

填表说明

一、每一申请人只能承担一项“普教系统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教育科研专项课题,已承担过“专项课题”的对象不能继续申请。

二、每项课题限报负责人一人。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主要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三、课题组主要成员是指除课题负责人之外的课题研究方案的设计人员、研究人员与子课题负责人等,人数不得超过11名。

四、申请书须经课题承担者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五、项目申请书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须逐项认真填写。

1、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的代码填入前方框内。(封面上方两个代码框不用填写)

2、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32字(包括标点符号)

工作单位:按申请人单位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

通讯地址:按所列的三个部分详细填写,必须包括街(路名)和门牌号,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注意填写邮政编码。

主要参加者:指真正参加本课题研究工作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

预期成果:指预期取得的最终成果形式,限选报两项。

七、本表用计算机和钢笔认真如实填写,交送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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