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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年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思路与对策研究报告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6-25 17:40:00 人气:

建国以后,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曾经一度跌入历史低谷,直至国家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民办教育事业才重获生机。上世纪八十年代,民办非学历、非正规教育先行兴起,九十年代以来,民办学历教育逐步发展起来,并呈现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民办教育的存在和发展打破了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初步形成了以公办教育为主体、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背景、成就与问题

(一)中国民办教育的重新兴起和发展,是党和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必然结果,是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政府贯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大力推行改革开放新政策,领导亿万人民开展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激发了全体人民赶超世界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烈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先后提出了“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逐步从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

1、全社会以教育资源短缺为特征的供需矛盾,是使民办教育获得生存和发展空间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极大地培育和释放了人民的教育需求,但我国传统的国民教育体系在规模、结构和供给方式上都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特别是无法充分满足适龄学生接受高层次、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对普遍提高我国国民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产生严重制约,使我国沉重的人口负担难以真正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发展民办教育势在必行。

2、中国社会的市场化转型为民办教育的发展创造了经济体制条件。

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孕育了新型的教育供给方式和教育消费方式,而且为整个教育事业注入了竞争、效率和需求导向的市场机制和发展动力。随着新经济主体的发展壮大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办教育正在逐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服务产业,也正在逐步成为引导公众教育消费的重要领域。

3、教育管理权限下放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政治体制背景。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在基础教育中逐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地方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加强地方对本区域内高等教育的统筹和管理权限,教育事业发展被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这也就为教育举办权从政府体制以内走向政府体制以外创造了必要的体制条件。采取政府与民间“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来发展公共教育事业,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公共政策选择。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创制,对贯彻我国《宪法》的有关精神、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相继颁发了一系列旨在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法规和规章;2002年12月,九届全国人大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这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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