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阅读

中国民办教育发展思路与政策

发布者: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日期:2010-6-25 17:17:00 人气:

党中央、国务院1992年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地将教育事业作为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14大确定我国建立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相对于90年代已逐步形成的一般消费品市场的“买方市场”特征,教育领域的“卖方市场”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了教育领域的两大历史性现象。一是各种社会力量投资教育的积极性,突破了传统的政府办学体制限制;二是现有各级各类学校规模迅速扩张,带来了具有某种市场导向的教育资源配置倾向。

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我国民办教育蓬勃发展,基本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978-1991年从非正规教育培训开始的萌芽期;1992小平南巡谈话后,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开始出现,民办教育步入快速发展期;1997年开始,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法规、法律陆续出台,民办教育逐步入了规范发展期。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首次将民办教育的定位从“对公办教育的补充”改变为“与公办教育并重”,以及世纪之交先后颁布的旨在于促进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专门法规,标志着我国民办教育发展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21世纪前20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建设要求继续实现教育的适度超前发展,而单靠增加政府财力已远远不能满足教育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的需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已经成为必然的历史选择。

发展民办教育必须依靠新的思路。必须完善民办教育的法律制度,试验多种所有制的办学模式,促进政府财政制度创新,提高政府教育管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尽快形成公办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新局面,在推进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经过中央和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实践“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