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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撰稿人: 日期:2021-04-14 浏览量:5674

一、工作站简介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08年6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社部发[2008]43号)。作为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研究的专业机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坚持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方向,深入研究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以系统的数据信息处理分析为基础,为加快推进全国教育改革发展和上海教育现代化提供咨询服务及理论支撑。成立至今,我院完成各类研究项目千余项,部分研究成果被政府行政部门、各类教育机构及相关的国际组织所采用,在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政策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

我们热诚欢迎海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精英加盟我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本期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事项公告如下:

二、研究方向、研究任务及合作导师

三、招收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在国内外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者,专业为教育学或具有与教育科研相关的专业背景;

3、年龄40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在校读博士期间或工作期间已有相近方向的研究经验;

5、具备与研究课题相关的研究能力和理论知识;

6、具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7、原则上能够全脱产在本站进行研究工作。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向本站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介绍);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通过博士论文的有关证明材料;

(3)本学科领域的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4)博士论文详细摘要;

(5)博士后工作计划(见附件)

(6)体检报告。

2、工作站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

3、对拟考虑接收者,采用面试、答辩等形式进行选拔,确定接收进站人员。

4、申请人面试后一经录用,即签订工作协议书,随时进站工作; 

五、在站工作期间的有关待遇

1、我院将为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服务,并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工资津贴不低于25万元/年(税前),不设定博士后薪酬资助额度的上限,鼓励研究所、课题组、导师在院博士后资助的基础上对已取得突出成果、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提高薪酬标准。

2、其他基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我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博士后研究人员到站工作期限为2-3年,以工作协议书约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2号楼204室   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电话:021-64221527  13817237924  

联 系 人:陈老师    

E-mail:jkykyc@cnsaes.org

 

附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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